10月25日,有网友称,内蒙古包头二十四中向初二、初三年级成绩前50名学生发放红色校服,印有“包24中优秀生,翔锐房地产”字样。该校办公室人员证实,该校确实向考试前50名学生发放红色“优秀生”校服。(10月26日《中国广播网》)
有关孩子的话题,总能勾起大人心中的涟漪。加上,这则“红校服”新闻是在西安“绿领巾”事件刚刚过去之后,更关键的是在这样一种语境下,即:在西安“绿领巾”事件后,教育部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面向全体学生,以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的正确方式教育和引导学生,坚决反对学校以任何方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所谓的“好”与“差”的区别。因此,新闻甫出,想不引人注目恐怕都难。
如果说西安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为学习、思想品德表现稍差的学生发放绿领巾,不论学校的初衷是激励还是歧视,客观上已变相给孩子划分了等次,不利于心理健康。已为社会各界正直人士所不耻。那么,就性质和危害而言,包头二十四中向初二、初三年级成绩前50名学生发放红色校服,显然走的更远,显然比西安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的做法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于这种“优秀生”校服,发帖者“天佑中华A”评价其“红校服的性质比绿领巾更为恶劣,集媚权、媚钱、奴性、斯文扫地为一身!”可谓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事实上,让50名学生穿上印有“包24中优秀生,翔锐房地产”字样的红色校服,很有可能是房地产商在促销手段黔驴技穷的情况下不得已将“黑手”伸向了学校。说穿了,是房地产商为了推销在建和滞销的楼盘,在学校寻找利益代言人的结果。而假如当事学校领导正好又是个见利忘义、见钱眼开之人,那么,学与商在官人的“授权”下又怎么不一拍即合!
只是,这样一来,不知道官、学、商想过没有,让50名学生穿上印有“包24中优秀生,翔锐房地产”的“红校服”,在学校走来走去,显得格外刺眼不说,如果穿着这样的“红校服”出现在街头,想必一定会被误认为是房产公司推销员而不是在校学生。由此,本来可能旨在激励成绩靠后的“差生”的“红校服”岂不沦为公共汽车车身之类的活动广告载体?再说,一所学校,两样校服,又如何做到统一校服,统一管理?这不是得不偿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