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安监局一位名叫陈佳(化名)的女公务员,在网上实名举报该县残联理事长在她酒醉后对其实施强奸。(据《华西都市报》2011年10月31日)
看此新闻,感觉很是诧异!女股长酒后被强奸,按理说应该去公安局报案或者去纪委举报,走司法和纪检程序才对,这才是维护个人权益打击犯罪分子最近、最佳的途径,而她却绕道而为。而且被强奸本来是一件极其不光彩的事,在被强奸之后很多人会因为怕出丑,怕家庭破裂,选择沉默,而这位女股长却一反常态,生怕别人不知道,进行网上实名举报,这不得不让人深思!
女股长被强奸后选择网上实名举报,而不去公安机关报案或纪委举报,应该是因为她对公安机关和纪律检查机关不信任。如果她对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信任有加,她一定不会网上实名举报,来弄臭自己的名声的。毕竟那样不至于弄的满城风雨,举国皆知。可以想象这位被强奸的女股长选择网络进行实名举报,带有多么大的压力。进行网络实名举报,说明她在现实中很可能已经无路可走!
被强奸后,选择网络进行实名举报,也说明当地公安局和纪委在老百姓心里的地位还不如网络!在很多百姓的心里,走法律程序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普通老百姓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把事件“捅”到网上,才可能很快得以解决,落个好的结果。现在老百姓心里,似乎只有在网络中才能找到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