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赚钱的远离红十字会”需有制度保障
河北新闻网
2011-11-09 12:12
来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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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事件把红十字会这个有107年历史的百年老店推到了风口浪尖。”5日,新任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在北京出席一论坛时首次对“郭美美”事件作出回应。她表示,在对红十字会的管理上必须形成共识:“要赚钱的,你就远离红十字会。”(11月7日《重庆晨报》)

    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各类公益性慈善组织,其基本特性之一就是非营利性。如果有人试图通过公益性慈善组织“赚钱”,显然是对慈善组织公益本质的公然背离,不但会损害那些捐助者的利益,而且还会严重损害慈善组织的形象与公信力,妨碍慈善事业发展。所以,不单是红十字会,所有公益性慈善组织都应该义正辞严地告诉那些试图牟利者:“要赚钱的,请你离开。”

    但在现实当中,总有一些人试图通过公益性慈善组织赚钱,将公益性慈善组织当做他们谋取私利的载体。例如,有的公益性慈善组织将公众捐助的善款拿去放贷,获取高额利息;有的公益性慈善组织与企业合作推行相关项目,对公益性质的活动进行商业化运作;甚至有个别慈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直接将善款装入私囊……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现象,主观方面的原因在于个别人的牟利冲动,客观方面则在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毋庸讳言,任何个体都难免有自身的利益诉求和牟利冲动,公益性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同样如此。因此,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在公益性慈善组织的运作当中,就难免会出现个别人谋取私利的行为。

    正因为如此,让那些想赚钱的人远离公益性慈善组织,仅有决心和态度还远远不够,最根本的是要强化监管,让公益性慈善组织的运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更加公开透明。一方面,应强化政府部门对公益性慈善组织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尽快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捐赠信息真实可靠,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在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管理、严格自律的同时,还要引入第三方监管,并切实加强社会、舆论等对慈善事业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唯有在监督的阳光之下,一切通过公益性慈善组织谋取私利的行为才会无所遁形,“郭美美”之类的事件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

    提出“要赚钱的,远离红十字会”,无疑显示了新任中国红十字会领导改革红十字会、促进公开透明的决心。笔者期待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在内各类公益性慈善组织,都能进一步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步伐,通过制度化的举措,实现全透明运作,切实接受公众与社会的监督。唯有如此,“要赚钱的,远离红十字会”才能获得坚实的制度保障,我国慈善事业才会因公开透明而不断获得更大发展。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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