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静:不开票省四千,嫖娼罚款也“促销”?
河北新闻网
2011-11-10 15:07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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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西安男子张某因涉嫌嫖娼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处理,当值民警告知他,要么坐牢6个月到2年,要么罚款8000元,如果不开票据可只罚4000元,最终张某选择了“不开票”。事后,涉事派出所承认,4000元罚款交纳时确实未开具票据,但所长称此事没有问题,“就是手续这一块没有完善”(11月9日《南方都市报》)

    单项选择题(专为嫖客设置):嫖娼被抓后,你会选择以下哪种处理方式?A打死也不承认 B坐牢6个月到2年 C罚款8000元含票 D罚款4000元但不开具任何票据。

    这道选择题不是笔者凭空想象的,而是西安这家派出所专门为嫖客量身打造的。选A:顽抗到底,死路一条,太不明智;选B:风流一次,牢底坐穿,太不划算。最后只能在答案C和D之间选一个,不开票可以打五折,面对如此高的折扣,答案D自然而然就成了首选。

    开票与不开票的区别,绝不会像涉事派出所所长讲的那样仅是一道“手续”的问题。这里面的玄机一点即破:不开票意味着可以不入账,账上之钱再多,不能轻拿妄动,而帐外之钱就好说了,怎么花,怎么用,那还不是谁的小金库谁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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