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海成:谁家孩子庆生,值得宣传部“挂条幅”以贺?
河北新闻网
2011-11-15 14:31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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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华声论坛”贴出了三张关于一名10岁小朋友在中影射阳国际影城庆生的图片。生日现场彩球、拱门、条幅一应俱全,其中一条落款为中共射阳县委宣传部。在跟帖中,有网友称自己正好路过了现场,生日庆祝会包租了中影射阳国际影城,“还搞来了射阳电视台才会有的大型设备”。(11月15日 华声在线)

    10岁孩子庆生,阵仗大、气氛热烈不足为奇,甚至包租个影城也属于市场行为、个人行为,但若县委宣传部参与其中,且又是送条幅招摇于街头闹市,又是借用电视台设备为其呐喊助威,性质就变了,因为这涉及到公权私用的问题。

    宣传部是干什么的?作为当地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是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进行宣传引导的,其名义不能为某个人所用,更不必说“庆生”这类很私人的场合。这应当有很明晰的、甚至无须特别告知的界限。但揆诸现实,不少县的权力生态,形成了“县委书记江湖老大,班子成员各领手下”的金字塔式结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为政信条和谆谆告诫,很难渗透其中,部门相互间的约束力日渐孱弱,因此,很多事情无可无不可,奇闻异事每每此伏彼起。

    “醉翁之意不在酒”,10岁孩子的生日,自然断不至于让宣传部隆重而贺的,定然是孩子的老子位高名重权倾一方,或富甲一方,才使得当地县委宣传部浑然忘却了自己的“身份”,罔顾社会影响来趋炎附势。如此看来,这个“老子”到底是何方神圣,就很值得拿出来一晒。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宣传部的某头头跟这个重量级“老子”私交不错,酒酣耳热之际免不了做无比亲热、情同手足状,该老子为了不“埋没”其情谊,主动派手下喽啰以宣传部的名义“自我表彰”一回。反正这个场面用完就收起,聊以沾沾自喜耳。

    宣传部给谁家的孩子庆生,都属于越权妄为;查清因由,给予必要处分之外,还应严加训诫,以防群起效尤,这才能体现出公权力的起码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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