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长军:殡葬改革不等于火化
河北新闻网
2011-11-23 11:01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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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基层干部一提起这事就说农民观念落后、迷信。观念是可以改变的,可谁为改变农民的“落后观念”做了多少工作?何况,很多官员家属去世也是火化之后再土葬,这更令人对殡葬改革有所怀疑。再说了,就是农民能够接受火化,很多农村地区既没有骨灰存放室,也没有公墓区,死者骨灰放哪儿?家属只能找地方土葬,这也是基层政府默许的,反正已经完成火化任务提高火化率了。政府只管火化,不管安葬。这样一来,农民等于白白多花了火化费,你让他怎么自觉接受?所以,有的农民宁可先缴罚款,直接土葬死者。至于用“扒坟掘墓”这一绝招对付“私自偷埋土葬”,或者你缴纳数千元的罚款也行,这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

    我想大家的视线不妨回到殡葬改革的目的上来。“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这是《殡葬管理条例》中殡葬管理的方针,应该也就是殡葬改革的目的吧。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这一点呢:如果人家能够在指定范围殡葬,做到了节约土地,基本符合殡葬管理的方针,那么,即使土葬,政府就当尊重民俗一回,也不必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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