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建民:卖了“卵子”还卖啥?!
河北新闻网
2011-11-23 19:36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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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了“卵子”还卖啥?在扭曲的“追求个人幸福快乐”的盲目中,似乎早已有了答案。有报道说,每逢星期五下午放学时,各色高级小轿车接走那些衣着光鲜的女大学生,已成为高校近年来流行的一种独特“风景”。其中相当多的女大学生在周末与她们的“靠山”共筑温馨小家的现象,在高校已是见怪不怪。更惊人的是,就连在校中学生也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最近,上海闸北区检察院对闸北警方破获的一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0人,其中多数为在校中学生,2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职业学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学校。“不少涉案女生为零花钱主动卖淫、介绍卖淫,嫖客形成了固定‘圈子’”。 只要能快速挣钱,就被功利地认为追求“幸福”和“好生活”的“时髦”手段。这,足以令整个社会震惊!

    除涉世不深的幼女之外,包括名牌大学生在内的女性应该明白,人不可以无耻,做人是有底线的。追求“幸福”的目标没错,希望“享乐”的虚荣也可理解,但人生在世,最要紧的“不是趋乐避苦,而是在乐或苦中看到价值意义”。豪华享受和声色犬马并非“幸福指数”的提高,无论如何不能把自己最不该卖的轻贱地拿去换钱。

    先不说全面加强品德修养“十年树人”之类的目标了,当今急务应该是依法把“买方市场”彻底取缔。在严厉威严的法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下,如果没有“购卵”、“买春”的市场了,应该也就没有大中学生“卖卵”、“代孕”或“未成年卖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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