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米桥乡农民在基本农田内种植的小麦被乡里派人铲掉,并被要求种植苹果树。米桥乡乡长称,对于种植苹果树的村民,每亩给予200元的补贴。但大多数村民称并未拿到这笔补贴,因不懂技术,种下的苹果树成活率低,还得自己想方设法解决自家口粮问题。(据11月28日《京华时报》)
基层政府、基层干部带领广大农民不断拓宽增收致富渠道本无可厚非,但像宁县米桥乡这样,不听农民的呼声、不顾农民的意愿,强行铲掉麦苗、强制农民改种苹果树的做法则未免有些荒唐。
农民需要什么、种植什么,他们自己最明白,也最有发言权。而且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宁县米桥乡的做法无疑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群众的正当权利。退一步讲,即使“铲掉麦苗种苹果树”真能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而且也通过适当的方式保证基本农田的占补平衡,那也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以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加以引导。比如,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真正说服农民充分认识到种苹果树的好处;要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销售支持,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等等。
更何况从几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在当地“铲掉麦苗种苹果树”并非一件好事。对农民来说,改种最少3年才有收成的苹果树不但并无多大益处,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到一家人的口粮。同时,由于缺少技术指导,许多农民地里的苹果树都是种了死,死了补,而且政府部门所承诺的补贴也是遥遥无期。可见,对于当地农民群众而言,种小麦远比种苹果更现实、更合适。无视这些现实问题的存在,只是口口声声说什么“帮助农民致富”,显然不合情理,也难以服众。
近年来,诸如此类不顾农民意愿、“逼农致富”的情况并不鲜见。为什么总有一些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对中央反复强调的“尊重人民群众意愿”置若罔闻?其中的重要原因,主观方面在于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政绩观畸形,或热衷于搞形式主义、玩花架子,或急功近利,喜欢搞大轰大嗡,等等。报道中称,宁县专门成立了秋季苹果树栽植小组,提出在干部中树立“以果看干部,以果用干部,果园出干部”的长期抓果意识、责任意识和干部提拔用人机制。由此推断,米桥乡之所以敢于置农民的意愿、呼声、利益于不顾,之所以敢“铲掉麦苗种苹果”,恐怕与这种“有苹果就有政绩、就有升迁”的导向不无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这样的规定助长了一些基层干部的不良作风和乱作为的行为。
因此,就铲掉麦苗种苹果树现象而言,畸形政绩观是祸首。而要纠正这种畸形的政绩观,就必须建立科学的制度,树立起正确的政绩标准和用人导向,并强化监督、严格问责,从而引导干部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扎实工作,为民造福。 (陶功财)
相关热读:河北沙河百亩口粮田被矿井水淹没无收成(组图)内丘凤凰村支书不让一村民浇地 口粮田绝收
河北省果树标准化率达86.3% 标准化管理果树1900多万亩
校园果树挂起“已喷农药”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