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领导者王紫绮今天(7日)在重庆市被执行死刑。据报道,王紫绮和王婉宁姐妹俩手段残忍,以威逼利诱、强迫控制管理卖淫妇女,用15年时间建立起了在重庆大地某个阴暗角落滋生的“小姐集中营”。经查,姐妹俩经营的亮点茶楼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强迫300多名妇女卖淫。(12月8日法制日报)
一些令人发指和触目惊心的团伙性犯罪,并不是一开始就产生这么大的规模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一般而言,总是从一两个“骨干”开始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开花散叶”,而后,为维护和维系团伙正常运转就会产生和制定出一整套内部管理规定来。如已经被连根拔掉的北京“天上人间”,就是一个有着严密组织和内部规范的“淫窝”,也是从小范围的违法犯罪活动发展到庞大组织体系的“典型”。
事物的成长和发展有必然规律,一些“小的”或初显端倪的违法犯罪活动,如果没有外力的打击和遏止,其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危害社会和祸害一方的“毒瘤”就有必然性。由此道理和规律分析,虽然公众会对重庆警方摧毁以王紫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击掌叫好,但依然会有为什么不将这类团伙性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的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