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少安:爱心车成“黑车”比彭宇案还冤
河北新闻网
2011-12-15 09:23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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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手即停、免费搭车”是贵阳街车俱乐部车友前段时间发起的一个便民活动,但这个活动实行没多久,就陷入了尴尬局面。11月20日,爱心车队的一名车友吕先生在搭载市民时,被运管部门判为“黑车”。12月13日下午,贵阳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针对此事召开听证会。(11月14日《黔中早报》)

    运管局副主任杨后刚说,不管有没有收费的行为存在,只要乘客向驾驶员告知去向后,驾驶员在此行驶过程中就可以算是“非法营运”。按照杨主任的说法,所有的免费搭乘的爱心义举,都是非法营运,因为乘客都会告知去向,不告知去向驾驶员就没法将人送达目的地。

    彭宇案与“黑车”案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彭宇案混淆了公平原则和疑罪从无的原则,可能在理解法律方面存在差异,犯的是法律适用错误,但“黑车”案根本就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法营运打击对象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依照法律,一次性、 临时性或者顺路送人并收取油费、过路费和过桥费的行为,都不是非法营运的范畴。“黑车”案却在未能证明收费行为存在的情况下,以“告知去向”为由将其定性为黑车,是对法律的侮辱。

    依照贵阳运管局对非法营运的胡乱定义,当有人生急病或者遭遇车祸向路过司机求救时,司机也只能见死不救,否则就要被当做“黑车”打击。这就不是打击“黑车”,而是打击爱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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