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烟花爆竹必须在恶俗与良俗中作出抉择

    1月29日《工人日报》报道:春节合家团圆之际,燃放爆竹是春节文化的传统,然而近年来,由于燃放爆竹引发的火灾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大量损失和环境污染加剧。北京市政府烟花办最新统计显示,尽管同比均有下降,今年除夕零时至初五晚10时,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仍引发火情170起,受伤194人(其中1人死亡)。

    说到爆竹,立即想到了“折腾”。各地分别经历了九十年代的全面禁放,2004年前后的“禁改限”,一直到今天的实际“全面放开”。爆竹禁放禁改限以至全面放开,这不是一个全面的“折腾”过程又是什么?

    爆竹的“禁”与“放”,本身就应当顺应历史顺应民俗顺应潮流,不可能一万年不变。“民俗”本身就是一个流动的过程,在流动中形成新的民俗,在流动中抛弃一些不合时宜的民俗,这才算是与时俱进的民俗。

    六七十年代中国的人口是现在人口的一半,那时候的乡村城市即便有人放鞭炮也不太可能造成大的污染。尤其是乡村地区,一家一两支鞭炮放起来,并不显得惊心动魄,村落之间鞭炮响过之后,仍然是一个安静的年。而今天的中国人口又是多少?城市内楼群林立,隔窗听彼楼放起的巨大鞭炮,又是何等的震耳欲聋?其空气污染在车公庄站PM2.5小时浓度峰值一度达1593微克/立方米,是除夕晚6时浓度数值的近80倍。大大小小的城市之内,这种远高于平时的污染浓度岂不是比比皆是?

    六七十年代的鞭炮大多数属于小型鞭炮,几百头威力小危害也小,而今的鞭炮哪一款不是过千响?再从烟花来看,过去的年节根本是土法做个把烟花,现在五六百元一款的烟花其威力又该是多大?不用说可以将人家的阳台轻松点燃,任何暴露在外的可燃物品,一概可以“拿下”。这样的威力巨大的烟花,咋就没有任何“实名”限购呢?

    由此看来,烟花爆竹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演变过程,不仅火药等填充物根本没有与环保接轨当然也不会与国际接轨与科学接轨,反而变本加厉地填充进了更加丰富更加暴力的火药。那些挖空心思不炸聋你耳朵不要钱的“地滚雷”、“惊天雷”,谁又考虑过邻居们中是否有心脏病患者了?

    迎财神“发狠”地放,“开门炮”恨不得放十万头的盘龙巨炮更恨不得将门前交通要道用鞭炮屑予以填满,如此不顾一切地大放特放,除了会造成空气污染分贝污染视觉污染之外,果真财神会多给你发几张票子不成?果真你一年当中天天发大财不成?若是,那天天挂一挂鞭炮在门头前面,岂不是天天有财神光临,天天点钱点到手腕麻痹症?事实上任何神也会被这些鞭炮吓个半死,谁会有兴趣给你送财?

    烟花爆竹必须在恶俗与良俗中作出抉择。不顾一切不顾呛死不顾炸死不顾烧死的放,是恶俗。而鞭炮经过改良变得更环保“分贝值”更规范且燃放地点与时间更集中更合理,则是良俗。何去何从,绝非某一个百姓或者某一个老板的事,而是关系到环保大计及民俗百年千年大计——总不能让我们的后代拿土制导弹当“钻天猴”吧?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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