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不该有让人倾家荡产的“特权”

    坐在弟弟的车上,看《新闻晚报》上的一则新闻,万分纠结。忍不住跟开车的弟弟,发起了感慨。

    温州的朱小姐开一辆雅阁轿车,拐弯时撞上了劳斯莱斯。雅阁的车头有些变形,保险杆脱落;劳斯莱斯的轮毂有点破损,车门被剐花。交警认定雅阁车负主要责任。这辆劳斯莱斯价值1200万元左右,当时预计修理费需要200万元,朱小姐投保过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最终能获得的赔付只能打八折,也就是16万元,这就意味着她要自掏180多万元。幸运的是,上海4S店对修车费用做出的初步估价是39万元,但朱小姐至少还得自掏腰包23万元。这相当于买一辆新雅阁。(2月6日《新闻晚报》)

    没想到会是这样的赔法。我对弟弟说,要是我们的车撞了它,是不是也要这么赔?太不合理了!他说,自己不小心,负主要责任,怪谁呢?我一听就火了:怎么不能怪?如果劳斯莱斯撞了朱小姐的车,赔几千就够;而朱小姐撞了劳斯莱斯,就要赔几十万。撞得再狠一点,赔几百万也是可能的。同样是撞,这么不公平?你买豪车,难道就拥有让人倾家荡产的特权吗?

    我不是有车一族,没想到车险里还有这样的猫腻。有钱买豪车的人,自然就有修理豪车的实力。你满大街晃悠,万一有人倒霉撞上了你,这人也许骑的是自行车,甚至是三轮车,你让人家拿什么赔你?现行的法律,似乎还就维护豪车的权利,该赔就得赔。可人家又招谁惹谁了?是不是见了豪车就得躲,躲不及就得倾家荡产?路权平等,凭什么豪车就有这样的特权?

    一路感慨到家,凑巧看到《北京晚报》的一则新闻,说北京有位叫于德华的律师,上书公安部交管局,建议暂停对豪车发放牌照。起因就是朱小姐那39万元的维修费。这位律师认为,此类豪车极易让其他车主赔个倾家荡产。在没有相关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应暂停发放豪车牌照(2月6日《北京晚报》)。我长吁了一口气,原来我的义愤,并非难鸣的孤掌。

    我高度赞同这位律师的建议,应出台豪车风险自理制度。除非发生人员伤亡或者酒后驾车、无照驾驶、飙车、故意碰撞等恶性交通事故,对一般事故,针对豪车的维修赔偿金。应限定在一定的数额之内,比如20万元。对于豪车,则可以出台专门的保险项目,大幅度提高保险金,或者强制保全险。一般交通事故,豪车就应自负维修费用。原则就是:谁享受,谁付出。总不能让豪车在路上风头出尽,却把倾家荡产的风险转嫁到普通车主身上吧。

    由于没有区别对待豪车的政策,价值数百万元甚至是上千万元的豪车,车损险保费不过几万元,不少保险公司就选择拒保。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不少豪车车主会自揽事故责任,一辆卡车撞了卡宴,卡车全责,但卡宴车主却自己走了保险,60万元修理费。因为他知道,卡车司机根本赔不起。只是这辆卡宴第二年只能裸险上路,因为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愿意承保。

    律师有一个假设很有说服力:如果这辆千万豪车行驶5年,每年发生两次他方主责的剐蹭事故,那么,至少会有10个家庭陷入巨额债务危机甚至倾家荡产。不能再让它有这样的“特权”了。□慕毅飞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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