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南充市公安局“招待专用酒”的照片在微博、网络上热传。“神啊,连一个市公安局都有‘招待专用酒’了。”晒图网友质疑,南充只是一个地级市,是否真有如此排场?6日晚,四川南充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曹峻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网传照片应该是真实的,但这个酒绝不是南充市公安局用的。
虽然经查实,这种“专用酒”实为商家为促销而擅自制作的,但却不得不引人思考。按说商家要投入成本投入精力制作这样的“专用酒”有点得不偿失,万一“被专用”的单位得知后怪罪下来,商家岂不偷鸡不成蚀把米?但我们看到,现在的“专用”、“特供”商品风行,如公务接待,桌面上摆些“专用品”不仅能显示特权,能保证质量,显示敬重,还非常有面子。因此,一些单位几乎都有自己的“专用”产品。
无利不起早。商家采用这种策略不仅能占领一定的市场,更益于营销中藏污纳垢。很多“专供”、“特供”商品没有商标,甚至没有明码标价更不对外销售,购销完全是私下约定,这给商业贿赂预留下了巨大空间。
各种名目繁多的“专供”、“特供”商品不仅让人眼花缭乱,更使我们的反腐倡廉、压缩“三公”等工作雪上加霜。因此,对此事绝不能一笑了之,相关部门不妨趁机查查这些商品,还要看看这些商品背后到底藏着啥猫腻。■朱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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