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伙儿还正过年呢,城管人员就来撕春联了。你看看这弄得乱七八糟的,你要撕就撕干净么,现在这样子更难看!”市民南便英指着沿街一排房子门说。陕西渭南市临渭区城管执法人员从2月2日 (正月十一)开始的清理春联活动,在市民中引起争议。(2月8日 《华商报》)
春联也成乱张贴,城管能不遭人嫌?看罢上述这则报道,笔者真的颇为陕西渭南那些奉命行“撕”的城管队员们感到悲哀——城管这个饭碗实在捧之不易,不撕春联吧,那是抗命不遵;撕了之后呢,必然招致民怨。而媒体一揭,网上一传,这种左右为难处于“夹板中”的滋味,又岂是外人所能体会。
之所以把标题定为“公权强撕春联”,是因为“城管跟春联过不去”,不过是一种外露的表现罢了,而背后的真正推手,其实是当地“为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文件精神。为了保持和展示这一“成果”,城管当然有责,而诸如创卫办等等的有关政府机构,显然也对“春联污染”看不顺眼。于是,通知一拟,文件一发,城管力量自然又得坚决执行地“冲在最前线”了。
“创卫”为了什么?出于一个老百姓的朴素愿望,我想既应确保努力给市民群众提供一种优美的“硬环境”,但同时也不能“为硬而硬”地教条处理,须得尊重和保障“软环境”的和谐共存。比如,像过年贴春联这样的传统民俗与民风,尽管或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市容”、“有碍观瞻”,但它毕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积淀。为了一种物化的“创卫指标”,机械刻板地对待“春联文化”,甚至规定什么“元月十五之后必须清理干净”——这是“创卫”吗?我看倒更像是一种“创伪”了!
某种层面来看,局部地区、一定范围的“政府要面子”现象,可能远比“市民要面子”还甚。近些来年,只要稍稍关注媒体报道,针对“创卫”疑似“创伪”的话题,不少人也许很快就能有感而发,道出身边周遭的“奇闻奇事”。然而,凡事总该有个尺度、有条底线,像陕西渭南这般,市民春节尚未过完,就派城管上街入户,去撕人家春联的过头做法,实在堪称是把“创伪”推向了一个“新境界”。相信很多人还会跟我一样发出质问:就算民众把春联贴到了正月十五后,公权就能理直气壮地强行撕去么?
还是回到过年贴春联来就事论事。不管“创卫要求”和“文化传承”是否存在冲突之处,即使贴久、吹破的春联需要及时清除,首先也是广大市民自主自理的事。指派城管“统一开撕”,一是对公民私权的不尊重,二也显现了以“不文明”手段来求得“创卫”政绩的反讽之意。(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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