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饺吃出苍蝇”应实行“过错推定”

    近段时间,国内知名品牌“思念”牌汤圆及水饺,相继被曝光吃出创可贴和塑料泡沫等异物之后,湖南娄底消费者马先生近日又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http://315.rednet.cn/)投诉,他在当地沃尔玛超市里购买的思念水饺,竟然吃出了一只“黑头”死苍蝇,但厂家拒绝向其作出道歉。(2月12日新华网)

    目前在医疗纠纷领域已经实现了“过错责任推定”,也就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消费者只要证明有损害事实发生即可,而厂家或经营商则必须反面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必须拿出“没有过错”的证据来,否则将推定厂家(商家)有错,这就是所谓的“过错责任推定”。令人遗憾的是,同样属于“人命关天”的重大社会领域的食品安全领域,由于种种原因“过错责任推定”未能在该领域实施,这也直接导致一些问题厂家在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时的“嚣张”——反正由消费者自已举证证明“问题食品”和“损害结果”有关,往往就是一个极难完成的任务。就如上述思念水饺中的苍蝇问题,厂家在由消费者举证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以“全封闭的生产环境,打碎了的肉馅”来搪塞问题,在消费者基本不可能拿到证据证明“苍蝇”究竟是哪个环节加入的情况下,最终只能自认倒霉。这正是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对消费者维权极其不利的现实。

    因此,囿于这样一个现实,笔者认为有必要在食品安全领域同样实施“过错责任推定”原则。如果一旦对于食品问题实现上述原则,有利于强化生产者、销售者责任心。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消费者的举证责任将很轻,而厂家只要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是自己干的”就只能承担问题和赔偿了。这显然是有利于厂家和销售商的谨慎义务的,在这样一个“约束”之下,一些有问题的食品有望较大限度遏制在生产和销售环节,也将有利于根本上维护消费者权益。

    其二,“过错责任推定”有助于维护行业形象。出现问题就敢于担责,不仅会赢得消费者信赖,也会在一个加大责任的情况下提升生产工艺、提高监管技术水准,以及加强行来自律等。无疑,一个勇于承担责任的企业或行业,加大的责任不仅不会扼杀行业的活力,反而会因为“信赖”而赢得市场和利润。

    而食品安全领域问题频发,像个别企业如思念厂家的“问题”,近一段时间来已经集中爆发,如日前思念牌的汤圆内,吃出了创可贴后,又曝出来其水饺中吃出泡沫,再到时下的“死苍蝇”事件,令消费者一阵恶寒。但相关厂家却依然“措词”强硬,甚至明明有“问题”却可以抵死不认,原因何在?主要就是源于“责任过轻”以及旧的“无过错责任”(谁主张谁举证)之下可以轻松“逃责”的现实。 (毕晓哲)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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