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一条“网曝安徽‘官二代’横行霸道,恋爱不成将少女毁容”的微博在网络上疯传。该微博称陶汝坤因追求少女周岩不成,将其烧成重伤。记者24日联系到受害者周岩的家属及其代理律师李智贤。李智贤称,目前陶汝坤仍被羁押,22日下午,当地警方已对周岩进行了伤情鉴定。(《北京晨报》2月26日)
在“官二代” 作为一个群体负性标签的当下,公众对“合肥17岁少女戴面具讲述被官二代浇油毁容始末”的高度关注,反映了公众郁结已久的社会情绪。在一定意义上,就笔者的看法,离开了对“官二代”的特殊情绪,该事件恐怕不可能受到如此强烈的关注,换句话说,这是一起借助公众对“官二代”不满的标签化效应而产生的“标签式舆论”。对此,我们该如何审视?
是故意放大“官二代”的身份标签而有意或无意之间忘记了正义、公平的存在,还是只顾发泄怒火而忽视了我们所真正关注的对象和反思的路径呢?这是一个问题。正如某主持人所说:“当我们稍微冷静客观一点,再来想一想这件事情的话,就会觉得把这个案件完全贴上一个‘官二代’的标签,有些牵强了,更不利于通过司法途径客观、公正地去解决问题。让案件回归案件,相信法律的最终裁决。”客观地说,这是一个悲情故事,对受害者来说如此,对施暴者一方来说,也未尝不是。
美国心理学家贝科尔认为,人们一旦被贴上某种标签,就会成为标签所标定的人。这种现象被称为标签效应。心理学认为,之所以会出现标签效应,主要是因为标签具有定性导向的作用,就笔者的观点,“标签式舆论”就是利用“官二代”的定性导向作用来激发公众的同情,以渴望正义、公平的实现,促使问题的解决,但是否是真正的公平、理性,却似乎被搁置了。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舆论问题,与公众的焦虑和对正义的渴望有关,但是,笔者以为,“标签式舆论”效应并非越多越好,也不意味着天生就有正当性与合理性,正因为如此,社会应反思是什么原因促使了“标签式舆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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