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运灿:政绩饥渴下,方有“以狗为狼”的粗糙

    3月23日上午,山东枣庄滕州警方再次抓获一只狼。经动物园工作人员鉴定为五岁左右的白色母狼。但网民王先生却称所谓“母狼”其实是自己家5岁的哈士奇宠物狗,名为Lady,性格温顺,是不慎从家中跑出的。目前,王先生正和动物园交涉希望尽快带自己的宠物狗回家。(3月24日《钱江晚报》)

    古有“打虎英雄”,如武松,一“打”成名之后,不仅陈年旧迹被一笔抹掉,甚至于还迎来“升官发财”良机。今有“除狼英雄”,因属性、本质与武松甚为相似,皆是为民除害,都是除掉危害百姓生命的“猛兽”,故能者“跃跃欲试”,都想成“除狼英雄”,毕竟,此举可能让其“十年敬业无人问,一举打狼天下知”,如此良机,一些意图“建功”者,岂能放过?

    本来,已有“狼被击毙”——3月19日,山东枣庄滕州警方发现一只大灰狼踪迹,经过20公里追击终于将这只狼击毙。但这起击毙事件,并未将“打狼事件”圆满画上句号,警方表示,击毙之狼与为害之狼是否是同一只狼,目前未能确定,需待化验之后尚有定论。如此模糊说法,而后又无准确说辞,便使得“打狼”行动成了一场可以持续的运动,而不少人都希望能“咬一口狼肉”的幻想,有了现实的土壤。这些人,以期借此“一举成名”,继而在政绩上有足够的“亮点”。

    于是,便诞生了当前的闹剧——一只哈士奇宠物狗,被当成“母狼”生擒。必须承认,“以狗为狼”背后,警方的“政绩饥渴”起着一定的作用。为民除害是大事,不仅能得到百姓的鞭炮赞赏,满足自身的虚荣之心;更能在个人履历上“大写特写”,成为仕途向上的一种保证。在政绩冲动与饥渴之下,自然诞生了“以狗为狼”的粗糙。

    从新闻中我们可以知道,这粗糙之处有二:一者,仅仅凭借动物园的鉴定,便认定这哈士奇狗为“母狼”,动物园工作人员虽有一定见识,但难免有限,其最大的长处,应是如何饲养与保护动物,并非识别动物,仅以此便认定为狼略显粗糙。甚至于动物园工作人员与警方是否乃一丘之貉,同样需要考证。二者,野狼生性残忍,且已经造成山东枣庄滕州市民2死5伤,而这只宠物狗生性温和,差别之大可见一般,可警方与动物园皆视而不见,要么是工作粗糙要么是另有目的。但不管怎样,常识不能被忽略与无视,狼与狗或许外观差别不大,但本性差别却是巨大的。

    这般粗糙地认定“以狗为狼”,只因这般鉴定,迎合了某些人的政绩幻觉,对其如此有利,自然“将错就错”。这或许真的存在误会,但无论是粗糙所知,还是政绩冲动导演,都是必须纠正的错误。不然,这次可以“以狗为狼”,下次就可以“指鹿为马”了!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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