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明:鉴定程序紊乱制造“替罪狼”

    家里养的哈士奇不见了,山东枣庄滕州的王先生正愁着呢,突然在电视上看见了爱犬的身影。原来,当地警方将这只狗当作狼,给抓了起来。无奈的王先生上网发帖,贴出自己爱犬照和被捕“母狼”的照片做对比,引来网友一片哗然……(2012年3月25日《成都晚报》)

    一场再平常不过的动物鉴定之争,投诸公众视野却被迅速放大,这背后无不凸显出当下民众对于真相的渴求。人们甚至不禁联想起当年“华南虎”鉴定风波,几经波折的发展情节和欧亨利式的结局,堪比好莱坞大片。而其中,鉴定程序紊乱而导致的民间质疑,和此次“替罪狼”事件所透露出的情节无不离奇相似。

    与打狼队立功心切盲目捕捉,动物园和林业局的妄下结论火速报喜相比,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动物园对野生动物的“追捕”是否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的鉴定资质?当地派出所又是否按程序出牌?一个随意鉴定就直接向社会公布的行为是否有违常理?当然,想要切实了解,则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和公众的持续关注。

    既然敢公开报道,枣庄动物园方面可能并非指鹿为马,有心犯错。而这也不代表就不能承担这次责任。若非狗主人在电视上看到这一幕,公开声称是自家养的狗,那么民众必定还蒙在鼓里,错把邻家爱犬当作案主犯。这样可能让那只可怜的哈士奇在动物园的笼中度过余生。这样动物园作为人类普及知识的一个现实课堂也将形同虚设。

    近年来,作为权威机构的鉴定行业已经让民众广为诟病。在文物鉴定方面,“专家”一锤定音的估价,可以使一件东西的价值有天壤之别,让艺术品拍卖市场乱象横生。而在司法方面,一次不权威、不真实的鉴定则可能会影响审判的公正和法律的公平。

    试想,如果最后的鉴定结果出来,“替罪狼”真的王先生家养的宠物,那么在这场“指犬为狼”笑话的背后,相关部门则急需要反思:如能否启动鉴定联动机制和完善对鉴定机构的监督制度,至于具体该如何操作,则成为摆在权力部门面前的一道测验试题。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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