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布置了今年要重点抓好的六项工作,其中之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今年继续实行零增长,并特别强调“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燕赵都市报)
公款大吃大喝是一种腐败,是不落腰包的腐败,也是严重腐蚀公务员队伍并引起民怨沸腾的腐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公务接待该用什么酒,该不该禁用茅台,成为代表委员和社会舆论热烈探讨的一个问题。“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温总理的这个要求,相当于对这场争论作出了明确回应。此前有些人说,公务接待不用茅台难道要用拉菲?如果禁用茅台,那么五粮液呢?这些问题现在有了明确答案——所有高档酒都在公款消费禁用之列。
确实,三公消费泛滥的根源在于权力约束不力,预算管理不严,于是,近年来形成了这样一种舆论倾向:一味强调治本之策,向往毕其功于一役,却往往对遏制三公消费的具体举措不屑一顾,指责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际上,所谓制度是由多个具体措施构成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没有一个个并不完善的具体措施,就不可能有可以约束权力的制度。
同样,对于禁用公款购买高档酒,有些人可能也心存疑虑:这能从根本上管住“嘴上腐败”吗?确实不大可能,但谁也无法否定其积极作用:一瓶高档茅台的价格是一般中档酒的好几倍甚至十几倍,公务接待禁用高档酒,若能切实执行就可大大节省公款,即使在一定程度上执行,节省的公款也相当可观。“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套用这句话,在遏制三公消费方面,我们宁要并不完美的措施,也不要流于空谈甚至无所作为。
当然,最重要的是落实。加强上级监管和群众监督无疑是必要的,但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其规则,提高其效力。为此,笔者有两个建议:其一,应明确何谓“高档酒”,不妨画一条价格红线,超过这个价格的酒即为高档酒,即为公款消费所禁用。同时,应详细规定违规者应受的处罚,治理“三公浪费”须用猛药,相关处罚措施宜严不宜松、宜重不宜轻,否则管不住一些官员的馋嘴。其二,温总理强调“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这还只是一种领导要求,下一步应将其上升为法令,明确写入相关纪律文本和行政法规,作为一种长期政策和刚性措施要求各级公务人员遵守,通过不断强化监管和监督,让公务人员真正养成廉洁奉公、珍惜纳税人钱财的习惯。
■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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