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明:整治“医患矛盾” 切莫开错“处方”

    昨天,针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被杀”事件,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要严惩凶手、严厉打击残害医务人员的罪行。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好内部治安保卫职责,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得到保护。(2012年2月28日《京华时报》)

    把一个普通的网络民意调查理解为民众对“杀医案”集体式狂欢,并要求媒体报道不能突出仇恨官方表态尚未完结,昨天,卫生部部长陈竺又指出对“哈尔滨患者砍死1名实习医生并致3人重伤”的事件“要严惩凶手、严厉打击残害医务人员的罪行。”我们在质问主管医疗卫生工作的卫生部有没有权力对杀人者量刑定罪的同时,也应该反问,仅仅依靠严惩凶手,真的能改变当下医患矛盾所引发的流血事件吗?

    在这起悲剧中,虽然我们并没有看到当事医生太多的过错,而受伤死亡的医生亦非就诊医生,但不能就此否认这不是“医患矛盾”所引起的问题。在卫生机制不健全,医疗市场混乱的背景下,患者和医生的不信任,也应该对此有一定的影响,而院方认为“该事件是单一的暴徒伤人事件,与医患矛盾无关。”则可能会藏匿矛盾,引发更多的新问题。

    对故意伤人的刑事案件理应依法严惩,但卫生部不能凭借着对行业下属死亡的同情,越俎代庖地把一项案情明了的杀人罪名扩大化,而应该深挖医患矛盾激化的真正原因。无论是直接制造惨剧的行凶者,还是集体幸灾乐祸的网民,其行为和态度实际上都是弱势群体迫不得已的奈何表现。在法律理应保护弱势群体的现实语境下,面对医患纠纷中的极个别患者家属对医生手刃的行为,又怎能把一切责任都推到患者身上。

    而从根本上说,疾病缠身的患者与救死扶伤的医生之间,本应确立起感恩互惠的和谐关系,但是现如今,在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下,“医患矛盾”呈现出日益白热化的趋势,患者在巨额医疗费用的高压下,忍耐力最终突破极限,手刃医护人员的惨剧也就在所难免了。

    即使卫生部“严打残害医务人员罪行”的方针对于保护医护人员的安全有所帮助,但是在上文对医患矛盾的分析之下,无疑是开错了“药方”,夸大了“紧张的医患关系”,有意制造紧张空气从而突出医方的弱势地位。而卫生部《通知》中规定的“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则可被看做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典型案例。

    如今医患关系存在着一些问题,可并非紧张到要以防暴力措施来防范患者。只要合理调配医疗资源,注重与患者的沟通,增强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就能从根本上改善医患关系和减少与患者的冲突。 况且,“严打”的做法并不能“杀鸡儆猴”,反而更会激化医患矛盾,造成更大的反弹,导致更多的犯罪行为发生。

    诚然,我们往往只注重到患者这一弱势群体,从而忽略了对医生的生命保护,但也不应该用严打的形式来激化矛盾。严打残害罪行,更要制度补缺,也应该加大医疗制度的改革创新,我们应该学会对症下药,切莫对医患矛盾开错“处方”,如果制度性不进行革新,那么医患双方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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