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明:“狗保安”能否守好文保单位的大门?

    近日,四川安岳文物局称,计划今年起向境内57个文物保护处配备66条狼狗,加强对唐宋古石刻群保护,每条狼狗伙食标准是每月150元。该县境内保存着10余万件从隋唐到明代的石刻雕像,上世纪以来,由于偷盗,部分石刻受到不同程度损坏。(2012年3月30日《京华时报》)

    去年,号称有1600个防盗报警器、37000个烟感探测器和400个摄像头的故宫尚且遭遇盗窃,而近日,安岳县文物局副局长唐文军的一句“用狼狗来保护古文物,有时候效果比仪器还好。”似乎意味着,不管是人还是机器,在文物看管保护方面,甚至都不如一条狗。这种做法是否正确我们尚不得知,但在现如今文物保护单位频频出事的管理乱象的背景之下,无疑具有一定的讽刺性。

    “文保犬”其实并不是安岳县首创,早在2006年,咸阳市渭城区文物旅游局就曾引进5只良种德国牧羊犬,训练它们成为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文保犬”。据了解,当时渭城区文物旅游局计划在2年内,为每个基层馆所繁殖、培育良种“文保犬”2到3只,使这支文物保护的特殊力量不断壮大。但直到现在,这一报道却没有了下文,而这又能否表明,当年计划用狗来保护文物的做法被迫取消。

    对文物的保护和监管,看似简单,实则复杂。无论是面对陌生人,而采取的盘查、询问、笔录,还是案发时协助警方的调查取证,仅靠“一有陌生人接近石窟,它就咆哮不停。”的狼狗当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安岳县石刻文物资源丰富,不免会吸引大量的游客学者前来参观,而派用凶悍的狼狗后,又会不会出现文物安保工作做得好,但是游客却敬而远之的情景呢?

    虽然报道语焉不详,我们不知道这种“文保犬”的具体品种,但稍有常识的人便会猜测这是具有警用犬性质的德国牧羊犬,这种犬在缉毒、侦查、导盲等领域具有的一定的辅助作用,但是用狗来做“保安”,如不经过严密地训练是无法胜任的。

    而“每条狼狗的伙食标准是每月150元,由县财政统一支付”这样的花费看似划算,但面对动辄数十万犬种引进费用和“57个文物保护处配备66条狼狗”的喂养方面,如果再加上看病、死亡等因素,我们是不是有权利质疑,这样的行为又能否会增加新的人工成本,从而导致更大的财政浪费呢?而在目前采购费用无法完全公布的条件之下,虽然狗的伙食费很少,但却不提狗的引进费用和训练成本,令人生疑也就不可避免了。

    按照出了事情就找“临时工”顶包的官场潜规则,用狗来进行文物保护,怎么看“狗保安”都有点“替罪犬”的感觉。试想,以后文物保护方面如果真出了问题,那么会不会都赖在无法替自己辩护的狗身上?但所幸“狗保安”不会认字,这样的话,像故宫“错字门”事件的角色也就不会由可怜的狗狗来承担了。

    在现实生活中,狗所拥有的警觉性甚至是无法替代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在文物保护方面人的责任心不强,不管构建多么严密的立体防控体系,仍然可能出现文物保护工作中出现的监管漏洞,那么,类似故宫的文物失窃案同样还会上演。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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