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复出”需要规范的制度设计

    □张贵峰

    2009年,安徽界首市教育局虚报义务教育学生人数10498人,套取教育经费663.5万元。此事曝光后,界首市教育局局长张国辉被免职。而媒体调查发现,张国辉在免职后调往市统计局,“统计局目前未设局长,由张国辉负责工作”。(《东方早报》4月6日)

    尽管,在时下官场被问责官员改头换面迅速“复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但是,界首市教育局局长张国辉免职后转任事实上的统计局长的“复出”经历,无疑仍显得极富传奇色彩,具有浓厚的黑色幽默意味。

    张国辉“虚报学生人数,套取教育资金”的免职原因,从“统计”角度看,明显已构成一种“前科”性质的污点。现在,对于这样具有统计造假前科的官员,处理结果竟然恰恰是“调往统计局”,显然十分滑稽反讽。

    当然,如果抛开这一“滑稽反讽”的表象,深入现实生态,从“复出潜规则”角度再来审视,又会发现,张国辉调任统计局的复出经历,不仅一点儿也不滑稽怪诞,而且显得十分正常“合理”,契合时下某些地方官场通行的“复出潜规则”。

    比如,对于具有“法不责众”、“代人受过”情节的问题官员,尽力保护关怀的“复出潜规则”。应当看到,虽然就“明规则”(党纪国法)而言,“虚报学生人数,套取教育资金”行为,确实非常恶劣严重,但从现实看,张国辉也确乎显得“很冤”。一方面,所套取的教育资金,据介绍,是“全部分配到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另一方面,“虚报套取”也并不是一种个别现象,而是普遍做法。这正如当地政府人士抱屈的,“虚报学生数套取义务教育经费,不是界首才有,只是我们运气不好”。这种背景下,对于“很冤”的张国辉,虽然依据“明规则”不得不处理,但按潜规则,无疑又须竭力保全。

    再如,通过将问题官员从权力含金量高的核心部门调往含金量较低的其他部门的方式,来体现“处罚意思”的“复出潜规则”。很明显,相对于教育局,统计局的权力含金量、重要性都要差得多。因此,从潜规则角度看,由教育局调任统计局,事实上已经构成“处罚”。类似的潜规则做法,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如我们熟悉的将出问题的执法人员“调离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将被问责的县长、书记从“块块”方面的大员调往“条条”方面的部门负责人。

    最后还有,通过将问题官员免职保留行政级别,暂不授予名义实职同时给予事实上实权地位的方式,从而回避媒体问责的“潜规则”。调任统计局后的张国辉,虽然“身份是普通工作人员”,但却“享受正科级待遇”,不是局长,但却在局长办公室办公“负责工作”,且“局长空缺”,所有这些煞费苦心的安排,无疑都极为生动入微体现了这种潜规则。

    我们并不反对被问责官员的复出,但是,必须打破诸如此类的“潜规则”,必须要有合理的制度和程序进行支撑。也只有复出程序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才能消除各方的质疑,从而得到民众的支持。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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