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建华:莫让“醉酒驾驶”成太湖事故的替罪羊

    8日,苏州有关部门称,对4月4日太湖船只事故中快艇驾驶员的乙醇含量鉴定报告已出来,其结果为每百毫升乙醇含量为54毫克,超出标准值34毫克,确定为酒后驾驶。(4月8日中国新闻网)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最近,太湖快艇事故的突发,使今年这个清明节有点“悲情”。截止到现在,这个事故不仅造成了4名风华正茂的上海大学生韶华早逝,而且上演了人间最撕人心肺的“白发送黑发”催人泪下的“寸断肠”。随之,逝者所在的大学学生自发组织悼念自己的校友,更有的发出了对“生命脆弱”的感叹。作为旁者,除了同情,我们更应该反思,反思这个事故折射出的种种问题。

    在事故不生不久,就有部分学生在网上发出了“太湖快艇乱象亟待整顿”呐喊,敲响了“学生旅游市场有待整治”的警钟。在每年的清明时节,各个大学的男女宿舍楼下贴满了“组团旅游”信息,中晚吃饭的食堂广场更是散发旅游传单的“重灾区”,然而等悲惨的事故发生后校方才“幡然醒悟”,立马整治,可惜这个代价有点大。

    撇开学校对“学生旅游市场”管理不善因素,单说“太湖快艇乱象”这个问题。这个事故正如“事后诸葛亮”分析的那样:水域航道管理的混乱;没有明显的警示灯;快艇盲目地穿行;乘客都没有穿救生衣;监管船只没有在湖面上执勤。可以说这每一个问题都是该事故发生的“死穴”,但再沿着媒体爆出的细节——据海事部门的初步调查,该船老大营运资质齐全。这可能给持续关注此事故观众的“茅塞顿开”,原来又是“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惹的祸。

    我们可以对“快艇驾驶员拒绝搜救”进行谴责,可以对“大船拉小船没有警示灯”进行批评。但笔者认为这都不是解决“太湖快艇乱象”的根本之道。当大家都在关注接下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之际,然而媒体似乎把快艇驾驶员是否是“醉酒驾驶”当成了“急先锋”。这似乎也正中当地的直接和间接责任者“下怀”,似乎“醉酒驾驶”成了该事故的“罪魁祸首”。笔者不否认“每百毫升乙醇含量为54毫克”的酒精会影响快艇驾驶员的“判断失准”。但真的就单单这么简单?不要揪住“醉酒驾驶”这个问题不放。否则,像这样的悲剧还会继续上演。“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信了”。

    如何杜绝“阳光”下的悲剧再次上演呢?正如海事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的那样,“这起事故不仅是船的问题、人的问题,还有规章制度的问题”。只有管好船,建立快艇旅游专用航道,莫让太湖货船快艇混行;只有管好人,加强快艇驾驶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安全意识,莫让凭经验危险驾驶;更要管好规章制度的落实,监管人员不能发完证就“万事大吉”,要时刻让安全警钟长鸣。只有多管齐下,才不会使快艇事故再上演。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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