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宾 :儿子强奸妇女,父母"强奸"法律

    中新社休斯敦4月14日电 美国艾奥瓦州21岁的中国留学生唐鹏(音译)被控于2周前以租房为借口强奸女房主,被捕后他没有认罪。他的父母赶赴美国后试图贿赂受害人让其改变口供,也被警方起诉。 2012-04-15 《中国新闻网》

    能把妇女的权益庇护在法律的羽翼之下,与古代野蛮的社会相比,无疑是人类发展史上向文明迈进的重要一步。在文明社会里,妇女享有与男人同等的义务和权力,包括其身心在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违法者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中国留学生唐鹏尽管对指控没有认可,但只要证据确凿,无论采取什么手段也不能幸免。

    人人都有舐犊之情,面对唐鹏犯下的错误,其父母的心情可想而知。他们除了痛苦之外,更应该教育孩子勇于承担责任,真诚改过自新,重新树立生活的勇气,做对社会有益的人。可令人遗憾的是,他们却妄图“劝说受害人改变口供以获得一些报酬”,想靠这种方式帮儿子逃避法律的制裁,向更错误的方向跨出了一步,结果也受到了美国法律的制裁,不禁让人扼腕叹息。

    在国内,唐鹏的父母或许地位如“李刚”,或许富庶如在山西开着煤矿,过惯了那种手中有金钱、眼中无法纪的生活。不知道他们是否曾有过唐鹏犯完错误便凭借自己的权势和金钱不出一周而摆平的经历。单从处理这起强奸案的手法分析,能看出其“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思维定式严重,才策划了用金钱换法律的交易。其实,唐鹏父母的做法是完全置法律于不顾,在他们的意识里根本没有对法律的敬畏,把“神圣”“庄严”“不容侵犯”等词语看成是法律身上虚弱的光环,因此一厢情愿的想让金钱与法律发生亲密关系以满足自己的私欲,这种做法实质上就是在亵渎法律的尊严,是对法律实施的“强奸”。按照这种做法走下去,便形成了“儿子强奸妇女,法律制裁儿子,父母强奸法律”的链条,无异于父母对儿子罪恶行径的纵容,对法律制裁的变相报复。我们不妨猜想,或许正是唐鹏父母以前多次这样处理问题,才使唐鹏从一个有志青年褪变成了绑架强奸的罪犯。如今自食恶果,在异国他乡卷进了违法的漩涡不能自救了。

    现在,唐鹏一家三口都遭到了美国警方的逮捕,在我们表示痛心又同情的同时,更佩服美国受害妇女的维权意识。试想如果她当时收受了贿赂,违法犯罪分子都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是不是会更加有恃无恐贻害社会?我们的国人有时真的缺少这种依法办事的精神。

    唐鹏案件也在国际范围内为如何进行家庭教育敲响了警钟,这个案件值得每一位父母深思,若再用纵容溺爱代替责任教育和品德教育,还让孩子认为金钱地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知哪一天,我们的家庭甚至民族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真的伤不起!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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