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学 :“动物表演”算哪门子保护

    昨日,中国动物园观察小组、它基金等公益组织,发起关爱和保护动物的系列活动,倡议北京成为无动物表演城市。对于公益组织的倡议,一些市民表示,“钻火圈”这类的表演确实危险,然而海洋馆开放动物表演并不是件坏事,人们尤其是孩子可以通过看表演的方式了解动物,从而知道如何保护它们。 (4月15日 《新京报》)

    走钢丝、钻火圈……无一不是对动物意志的胁迫;披着“保护性表演”的外衣,做的却是虐待动物、攫取私利的勾当;管理者和喜看动物表演者,虽然借口种种,但抵消不了野生动物,被表演、被牟利的事实。“保护性表演”的吊诡,反映出了人性之恶;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却是块“漏洞百出”、荒唐滑稽的遮羞布。

    “保护动物,人人有责”,这并不该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毋庸置疑,动物表演,或能激发部分观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但以胁迫,甚至是虐待的方式,驯服动物为我们表演,却难以与“保护动物之说”自洽。就拿“山羊走钢丝”来说:观众获得了快乐,管理者也从中攫取了利润,但有谁在观看过程中,真正生发了对山羊的保护之情?

    “保护性表演”,其不仅保护不了动物。反而,人类对动物意志的胁迫,对动物身心健康的漠视,却昭然若揭;动物表演,观看者和管理者各怀鬼胎、各取所需,但受伤的却总是动物自己。据此次调查:有近50%的城市动物园、91%的野生动物园和89%的海洋馆存在各种类型动物表演,有一部分表演项目,确实危及到了动物身心健康。

    动物保护,任重道远。期间,虽然各类公益组织奔走呼号,国家林业局与住建部也专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但动物表演“禁”而未止,仍大行其道,甚至美其名曰“保护性表演”。如此粉刷丑行,来规避道德和法律拷问,不得不让人大跌眼镜。其中缘由,除了《意见》不具法律约束外,“动物表演”所带来的巨大利润,和道德感的阙如,亦难脱干系。

    甘地曾说,“一个国家伟不伟大、道德水准高不高,可以从它对待动物的方式评断出来”,一语道破了“保护性表演”的诟病所在——缺乏基本的人道精神和对生命的对等尊重。

    揆诸现实,剥去“保护性”外衣的吊诡,剩下的无不是赤裸裸的“表演”。而“通过看表演,从而保护它们”的表述,更是难以自圆其说。至多算是对自身丑行的“遮羞布”。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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