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断指离开”不是道德式的悲情

    □堂吉伟德

    近日,江西南昌的一位农民工在上工时手指被钢筋打断。在医院治疗后,因囊中拮据中止治疗。工厂老板接到求助电话时推脱很忙,农民工因负担不起治疗费用,手捧断指离开医院。(4月22日《北京晨报》)

    事实上,跟被欠薪、超时加班等权利孱弱一样,“断指离开”已经不再是道德范畴。对于“断指离开”,我们很容易想到工厂老板的无道、医院的无德、职能部门的无心,难免要拿起道德大棒“鞭挞”一番。事实上,“农民工断指离开”本就不是道德式的悲情,制度执行不力才是主因。

    在现有的制度下,如果任何一项制度能够得到执行,农民工都不会无奈走出医院。首先,工伤保险执行不力不容忽视。职业有风险,保障不能少。一个企业没有给农民工买保险,以至农民工工伤后没有制度托底,这种现象值得反思。让人忧虑的是,这不仅仅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状况。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年末,江西省农民工达到733.7万人,省内就业的有220.86万人,却仅有10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

    其次,劳动救济制度缺失值得审视。农民工被欠薪了,劳动部门有辅助和救济的责任。同样,农民工工伤后无钱医治,相关部门也不能坐视不管。一方面,要启动相应的救济措施,使受伤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否则错过机会将无以挽回。另一方面,应有相关的督促机制,使用工方尽快承担第一责任。如果用工方没有给农民工购买保险,为什么不能像工资一样实行“保证金制度”?在事情发生后,为什么不能及时采取措施让用工方主动作为?

    再次,“先救人后收费”的医疗要求需要检讨。就江西省而言,早在2007年就已明确“先救人后收费”的原则。去年6月16日,卫生部制定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提出,如因费用原因影响救治的,要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可惜的是,弃治已经让“先救人”这一要求变得“一地鸡毛”。

    一根“断指”应当靠什么“再植”,是老板的良心,还是医院的爱心,或者媒体的报道,抑或自我的无奈拼争?对于“农民工断指离开”,不能仅仅只有悲情,也不能只有道德斥责,对于制度追问,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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