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下午,一名67岁老人在抚仙湖游玩时不幸溺水身亡,其家属向当地打捞队寻求帮助时,打捞队称需支付大约2万元才会把死者遗体打捞上来。据了解,每年都有大量游客在抚仙湖溺水身亡,而当地竟然无一支专业的打捞队,基本上所有遇难者的遗体打捞都需要求助于私人组建的打捞队,并支付高额费用。(5月1日都市时报)
曾经一幅 “宁可架上药生尘,但愿世间人无病”对联,让药铺老板的美谈声名远播。如今,抚仙湖私人打捞队“漫天要价”,则给人一种发“民难财”的感觉,让逝者家人雪上加霜。若将此事件再上升一点高度,则离道德缺失不远,如此一来,不仅打捞队会背上骂名,还会引发人心不古的议论来。
诚然,老人不幸溺水,家人总希望在第一时间打捞救援,哪怕“死马当作活马医”。只是如果生还无望,剩下的只能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讨价还价了。而站在商业角度来看,只要两者协商一致,这种打捞便是一种普通的商业要约和受约行为,而不能将其视作“挟尸要价”,毕竟打捞需要投入人力和物力,还需要承担一定风险,沉入湖中的尸体,对他们来说,仅是平常的工作对象,想让打捞人员像自己亲人一样对待,在第一时间不讲条件不惜代价地打捞,顾及逝者尊严,也并不现实。至于捞获一具尸体,要价2万元到底算不算贵,由于是特种行业,“物以稀为贵”,又没有一个通行的官方标准定价,也就不好给出结论。从综合情形来看,抚仙湖打捞队的“挟尸要价”,不过是市场条件下充满商业味的奇货可居和待价而沽,它与道德无关,与一年多前湖北长江大学学生救人溺水后,打捞队竟称“只捞死人不救活人”,也有着本质区别。
据报道,云南抚仙湖景区每年都会发生游人溺水事件,但当地并无一支专业打捞队,这反映了公共服务的缺失。借助此事,希望当地能尽快建立起一支专业打捞队,合理收费,而对民间组建的私人打捞队,则需要纳入监管,由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避免出现无序竞争,在要价上“狮子大张口”,使家人遭受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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