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腾洋:治“吃空饷”顽疾需下猛药

    昨日,浙江省永康市的市委机关报《永康日报》引起了公众前所未有的关注。该报用了整整两个大版,刊登了《永康市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曝光、公示了该市192名因各种原因“在编不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年5月4日,《广州日报》)

    公职人员“吃空饷”虽说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些“机密”主要是靠过媒体和网民的“曝光”来发现,而像浙江省永康这样敢于自曝家丑的却不多见。

    永康不仅高调自曝家丑了,并且对查出的192名“在编不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理,这些行动足以证明永康确有整治“吃空饷”之决心。

    但是从“空饷”一吃就是20多年、获刑仍能“吃空饷”的种种怪象来看,这一“顽疾”恐怕不是一两次“运动”可以“治愈”的,若想根治就得下“猛药”。

    首先,要严惩“吃空饷”的利益既得者。“吃空饷”大概分两种情况:其一,“吃空饷”者“不上班却拿到钱”,属于这种情况的,大多是属于有背景、有门路、有关系的人,他们之所以敢于“吃空饷”,是因为“背靠大树好乘凉”,对待这种类型的“吃空饷”,必须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从根上断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其二,“吃空饷”者“不上班也拿不到钱”,这一类型的人只求留职其他一概不管,真正在分享“吃空饷”这杯“羹”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对待这种情况必须要有法也责众的决心。总而言之,“吃空饷”涉及到谁,谁是这中间的既得利益者,就处理谁,唯有如此,才有杀一儆百之效。

    其次,要制定完善的制度。“吃空饷”现象发生的根源还是制度不完善造成的,根除这种现象还需制度给力,所以必须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不能总靠一些规范性文件来制约,并将“吃空饷”现象上升到法律层面,以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

    再次,要有透明的监督机制。制度再完善、再合理,如果不能很好的执行,到最后也只能沦为一纸空谈,所以,必须要引入监督机制,尤其是社会监控。试想每一项制度的执行,公众都能对其中的每一个细节进行监督,在这样众目睽睽的围观之下,试问谁还再敢“吃空饷”?!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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