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有网友微博爆料称,昨天下午在常州怀德西路靠近城西花园公交中心站附近发现一名疑似贩毒的年轻男子,多名警察正在全力缉捕,不料那男子突然发狂,咬住一名年轻警察的手指,死死不放。后来将那警察的手指头咬断了吞进肚子里了。(5月7日《现代快报 》)
这是一则让人笑不出的笑话。这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它创造了一个新的俗话:“手指被人吃了!”
男子发狂,警察出警,不料却被男子死死咬住手指不放,于是有人劝说,警察下跪求情,可是仍然没有感动发狂的男子,结果警察的手指就是这样眼睁睁地被人吞吃了。这看似荒唐可笑的笑话,但怎么也让人不可思议。
那么多民警和众人却制止不了一个发狂的男子,简直是天方夜谈。其实,这并不需要什么武功高强就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结果却弄成这个样子?如果其他民警不是下跪求情,而是采取果断措施,没有点穴之功,但基本常识应该懂得,只要“锁喉”或当场将发狂男打晕,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作为公安民警这点基本常识都不懂,试想,在紧急关头又如何有面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又如何有效制止歹徒行凶作案,难怪曾经有警察被歹徒缴枪呢!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那就是警察的业务素质和基本功太差劲,连一般的普通群众不如。试想作为肩负“打击犯罪,保一方平安”神圣职责的警察,这门简单的问题都处理不了,又怎么能保护好群众的安全?被人吃了的手指怎么也找不回来了,但留下教训确实深刻的。警方应从这一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行思考,那就是平时应加强对警察的基本功专业训练,不断提高警察的自身素质和防范技能,让每个警察都掌握一两项基本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不负人民的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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