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威:永康“自查” 揭示公示要义

    5月3日,浙江省《永康日报》用了近两个整版篇幅,发布“永康市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这一由永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监察局联合发布的通报,曝光了该市192名“在编不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其姓名、单位、不在岗原因和时间,以及是否发工资、是否自己交养老金等一一详细公示。5月7日 开始,该市又派出核查组,兵分四路深入各单位核查“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5月14日 人民网)

    永康市此次对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内部系统”的纠察公示,可谓“政务公开”最经典的体现,从浙江永康市5月3日的《永康日报》一时洛阳纸贵,被市民抢购一空的现象就可以看出,此次名单的“公开”反射出了何等巨大的效应。

    此次自查“空饷”所呈现的“原汁原味”的名单,尽管还存有“瑕疵”(比如在组织部门有详细备案和借调手续的和一些身体有疾病等原因的人员也被列了进去),但也正是这样的公示,将这些借调和疾病人员的真实状况呈现,还了他们一个清白的同时,也让他们应得的保障更加具有说服力。

    瑕疵很正常,也正是因为可能会存在瑕疵,所以我们的政务才要“公示”。对于此次永康自查的公示来说,一方面能将误会化解,一方面也将“漏网之鱼”收罗。此次“自查”,揭示出了“公示”的真正要义——公示,就要公示出民众真正最想看到的“核心”和“关键”,以及党政机关自我监督的魄力和决心。

    当前不少行政部门,在“政务公开”的硬性要求下,敷衍出一些政务消息。这些消息,要么是一些空套的口号和指标,要么就是一政绩美化的自我吹捧。本意“阳光透明”的政务公开,在承载了万众期待和经历轰轰烈烈的开场之后,逐渐流于形式和销声匿迹,令民众翘首企盼的知情意愿最终仍是一场空。

    公示的目的在于令大家知情并置于监督之中,既然公示,就要全面和透彻,尤其面对社会广泛质疑的“三公消费”、“萝卜招聘”、“带病提拔”、“吃空饷”等现象时,公示不但要出结果,更应将检验、审查等方面的关键过程详细体现。

    对于党政的公示,只要真诚,即使存有“瑕疵”,公众也会体谅。相反,如果只是将“公示”作为敷衍和摆设,那么再漂亮的“丰功伟绩”大家也不认账。“关键“和“核心”的公示,才真正考验党政部门的心态和魄力。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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