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杨阳:“没死不算工伤”的混帐逻辑怎么来的?

    哈尔滨市香坊区城管局环卫工人张志娟从事环卫工作20年,获得无数荣誉。今年2月份,张志娟在清扫大街时突发脑溢血,经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但已无钱治病。家人向其单位求助,香坊区城管局第二清洁中心表示,根据规定,人不死不能算工伤或视同工伤。(5月16日《南方都市报)

    “没死不算工伤”,如此混帐逻辑令人心寒——作为个体的张志娟,为这个集体的荣耀贡献了多少心血?淘尽心血、走投无路时求助集体,到头来却落得一个“人不死不能……”的评判,人性关怀、体制善意都去了哪里?更令人惊愕的是:明显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救济程序走通的困境纾解道路,却被当事单位一句混账的、违背逻辑的论断所堵死,体制的程序正义、自我纠偏又在何处?

    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能算作工伤?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虽然未直接受到具体的外物伤害,但因为劳动强度突然加大,透支、损伤劳动者身体肌能,继发脑溢血,明显应该算作“突发性”的情况,当事城管局难道连这点也理不清?是理不清还是不愿意理清?

    就算突发脑溢血不属于“突发性”的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同时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保障弱势权益为要意,难道,还不足以将此认定为工伤?显然,制度的善意,终究还是抵不过人心的冷漠。按照当事城管局的说法,环卫工就活该“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像一句诅咒,表面看来是保障制度执行死板,实则是对个体命运的无视。如果要救助这个环卫工,笔者相信,当事城管局有足够的资源可以调动。甚至于,即便就是剥离人文关怀,“依法办理”,也不难找到制度依据,可为什么还是导演出了“没死不算工伤”的悲剧?这中间欠缺的,显然是对弱势个体的人性关怀。悲剧的根子埋得并不深——在官场逐利生态下,因为,没有足够的政绩效应,救助一个突发重病的环卫工就激不起主管领导的足够兴趣,最终导致事件被搪塞,被荒诞甚至戏剧化。

    更根源的,还是对生命,对一线劳动者权益关怀的缺失。在没有严格监督,可行的考核的背景下,“有尊严地劳动”的美好期冀,终将如一滴晶莹的水珠,落入人心与体制的沙漠。再加上,话语权的缺失,个体命运轻易地就被决定于权力执掌者的一句话里,悲怆地收尾。

    “没死不算工伤”,这句话里有个体命运的羸弱不堪,有权力执掌者对基层劳动者的视而不见,更有制度善意被亏蚀的悲哀。这是这个时代里,一句决绝的宣言,又是一个声嘶力竭的反抗。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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