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几名工人出现在了云南省巧家县“5·10”爆炸案现场,他们对爆炸案现场进行了重新粉刷。几小时后,大厅墙壁与天花板上残留的血迹均被抹去,只有两个灯管处还留有少量的残余。(5月16日 东方早报)
毫无疑问,对巧家县来说,“5·10”爆炸案现场已无存在的意义了,因为,案子已破,嫌犯也已被确认,爆炸现场就没有再查,再取证的价值了。尽管如此,笔者心中还是有很多的疑问需要被解开。就是说,直面网民及其质疑,云南省高层能否发表对巧家“5·10”爆炸案的看法?
比如:最早报道说:巧家县“5·10”爆炸案,是一怀抱一岁小孩的妇女制造的,也就是说,照此报道,爆炸案与拆迁是有关的。而后来的报道却说爆炸案是由该县26岁男子赵登用制造的,称其“性格孤僻、言行极端、悲观厌世,有报复社会的心理”,巧家县委书记方宗辉还称其作案动机疑为报复社会。这一说法遭到人们的普遍质疑。认为,这一说法存在掩盖爆炸真相的嫌疑,因为,该县26岁男子赵登用又非拆迁户,其制造爆炸案的动机是什么?报复社会的笼统说法又能信服谁?爆炸案难道真的与拆迁无关吗?对此,云南省高层又如何释疑?
比如:巧家县公安局迟迟不公开爆炸案现场的原始录像,原因是什么?是没有录像,还是真实情况不是公安局所认定的结果,所以不敢公开?笔者以为,既然巧家县“5·10”爆炸案是发生在拆迁办服务大厅,那么,原始录像里肯定记录了当时的“与拆迁有关的情况”。也就是说,在拆迁办服务大厅现场,拆迁办人员和拆迁户之间做了些什么,人们的一举一动,录像中都应该记得清清楚楚。现在公安局不敢公开此录像,不正说明了其心中有鬼吗?试问,云南省高层又是如何解答这一疑问的呢?
再比如:巧家县公安局局长杨朝邦在通报“5.10”爆炸案时说“我可以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来担保,赵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人们认为,在法治国家,公安局长竟如此断案,那么,赵登用是否就是巧家县弄来的“替死鬼”?笔者以为,这个可能性极大,因为,赵登用一二年前的QQ聊天记录是无法作为他的犯罪证据的。公安局举不出证,局长竟然使出其谈恋爱时惯用的“把戏”,用身份和前程来担保。试问,这是在骗女人还是在断案?云南省高层又是如何看待这一疑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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