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发烧是儿童常见疾病,有关用药问题倍受家长关注,日前国家药监局下发通知,根据盐酸金刚烷胺单方制剂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用药的规定,对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OTC)的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要求在此类群体中禁用有关药品。(5月22日《南方日报》)
无论是孩子的健康还是成人的健康,都是无法忽视的现实命题,对其用药健康的保证,自然是亘古不变的底线。遗憾的是,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盐酸金刚烷胺,对1岁以下的孩子尚未完全论证其安全性,却一直并未禁止,直至如今方才“禁用”。尽管尚未有严重后果诞生,却依然叫人冒了一身冷汗。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次监管终于走在前头,在媒体曝光之前便率先“禁用”。
对药品而言,毕竟其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所以对药品进行最为科学的论证,理应是最基本的底线,任何药品在未完全证明其是安全的前提之下,不能进入市场是必须恪守的准则,至于具体不同年龄层次的人是否能够服用,同样需要科学与严谨的论断,不能容忍任何马虎与想当然的情况。药品本是救人的,不能退化为杀人、害人的,这是必须遵守的常识。
这次,药监局发现问题主动出击,让监管走在前头,是一种可喜的进步。放眼当下,有多少监管跟着曝光走?三鹿奶粉事件、大头娃娃事件、蒙牛伊利奶粉问题、地沟油事件等等,可以说,多数的食品安全问题,都是从出问题开始,到媒体曝光达到高潮,继而相关监管才得以跟进,这似乎成为食品药品监管的一种常态。但遗憾的是,这种流程,看似连贯却不合情理,因为监管触角的滞后,不仅仅是失职问题,更是严重的公共卫生课题。
因为一些人的失职,酿成难以挽回的恶果,显然是不符合社会秩序的。但问题是,尽管三鹿奶粉、大头娃娃等事件处理了一批人,可对受伤害的人而言呢?无论是身体的还是精神的,对其的伤害都是终身的,且是无法复原的。所以说,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不仅需要“零容忍”,更需要永远走在事件发生的最前端,不为别的,只为生命可贵、生命无价。出于对生命尊重的每一个人,都不会否认这一现实逻辑。
那面对食品药品监管,有问题就纠正,没问题就预防,理应成为一种社会监管常态,容忍不得一丁点的马虎。而类似药监局这次的“主动出击”,更应成为一种现实常态,每个人看到都不会惊讶,只会感觉习以为常,而关于药监局主动出击的事件,本就不该成为“新闻”,而应是耳熟能详的“旧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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