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入党、升迁,小学毕业却谎称中专毕业,伪造专科学籍档案,谎报本科学历;篡改档案,11次填报不同的出生日期。遭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薛新民不降反升,从乡镇党委书记升任河津市住建局局长。(2012年5月23日,《法制日报》)
干部履历是对干部个人出生、受教育、家庭等基本情况的记录,是全面地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因履历中所涉及的内容特殊性,决定履历天生就具有着唯一、不可逆特征。
可是,山西河津市薛新民的干部履历却能一改常态,能像“变色龙”一样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任意变化,其中,光出生日期就“变化”11次之多。
纵观薛新民出生日期的每一次“变色”,无不充满着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疯狂追逐,从《招收固定工登记表》的“1967年9月20日”到《“以工代干”人员转干审批表》的“1960年5月8日”,从《入党志愿书》的“1963年9月20日”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的“1966年9月”,直至《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1967年9月”, 薛新民出生的每一次变化都改得恰到好处。
除出生日期外,薛新民的学历及参加工作时间也是不断变化。在感叹其荒诞之际,笔者不禁想到一个问题:薛新民履历的随意“变色”是如何做到的?
众所周知,干部档案是由专人进行存档、管理的,按常理来说,个人履历想要“变色”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也不是一个人能够做到的。况且干部在提拔任用之前,档案是必须要经过审查的,薛新民如此漏洞百出、参差不齐的档案,为何能够安然的躺在档案室,又是如何通过当地的组织部门、纪检部门的审查的?
有关部门当以此事为契机,严肃查处参与履历“变色”的相关人员,只有高昂的违规成本,才能有效杜绝“变色”档案的再次出现。
【责任编辑:霍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