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高首档电量标准提高改革共识

    □燕 农

    对于即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有关部门在认真研究听证参加人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对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6月10日《人民日报》)

    认为第一档电量(即居民基本用电量,电价不提高)设置标准偏低,是5月上旬以来各地就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召开听证会所收集的较为集中的意见之一,譬如在广东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上,过半代表提出第一档电量应该上调。各地有关部门能够听取民意,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既是消费者在利益博弈中的权益确认,也反映出价格听证会制度的一些进步,跳出了完全走形式的怪圈。

    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旨在适应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形势要求,并且兼顾民众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数据显示,我国5%的高收入家庭的用电量占到居民用电量的24%,10%的高用电量家庭消费了33%的居民用电。可以想见,90%的居民家庭仅消费了67%的居民用电量,大抵即为居民基本需求。这种情势下,只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实施,即使绝大多数居民的用电价格不提高,事实上也已经普及了节约用电意识。在实现了推广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观念的政策诉求下,顾及民众基本需求就应该成为政策考虑的重点。

    另外一组数字或许更能够说明问题:目前我国居民消费的电量只占社会总用电量的12%,以去年为例,城乡居民用电5646亿千瓦时,而全社会用电量则为46928亿千瓦时。也就是说,从用电方面考量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居民用电仅仅是小头,工业用电才是重头。既然如此,在居民电价改革中,关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更应该注重形成观念共识,而兼顾民众基本需求则需要做实。一定程度上,只有充分听取民意,改革才能更广泛的达成共识。

    就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来说,对高能耗产业在用电方面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既比理顺居民用电价格重要,也更为艰难。一方面,我国制造业以及民营企业目前普遍低迷,浙江某县1至4月工业用电同比减少9%左右,“往年此时要拉闸限电,今年没有动静”,改革工业用电价格显然存在经济风险;另一方面,民生垄断领域中用电价格的波动,最终要反映到居民基本生活支出上。但正如业内分析人士指出的:从长期来看,对工业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势在必行。

    显然,这一艰难改革尤其需要凝聚社会共识,而社会共识能否达成,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民众对优先推行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否接受。从这个角度看,各地普遍适当调高第一档居民电量标准,并且预设了此后进一步适时调高的政策走向,对完成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观念普及之后,让民众接受阶梯电价改革并且提高改革共识,是有相当裨益的。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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