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中国人权事业的新起点

    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如何在加快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促进人权事业发展,不断改善人权状况?这既是中国人民的共同期待,也是国际社会的关注焦点。6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二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我国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人们记忆犹新,3年前,在外有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内有重大自然灾害频发的困难情况下,我国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出台了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在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上不断推进各领域的人权保障。今天的中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政务公开方兴未艾……这些实实在在的变化,见证着中国人权事业的历史性进步,也证明了一个国家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

    紧密结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提出了一系列人权发展目标:从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到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从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到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这些计划着眼于持续全面地推进人权事业发展,深刻诠释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描绘了人权事业发展的美好前景。

    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起点。人权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也是人的全面发展过程。新制定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更加紧密地将人权事业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各项建设结合起来,更加深入地将人权改善与破解发展难题、民生热点、权利保障问题对接起来,更加注重从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环节提升人权保障的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这一系列制度创新充分表明,2012—2015年既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强人权建设、实现人权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

    实践证明,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和基本国情结合起来,才能制定求真务实的人权事业发展战略;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人权改善途径。正是遵循这些基本经验,中国政府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福祉,也为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今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中国的人权事业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实现公民充分享有人权的崇高目标任重道远。但只要我们携起手来,坚持依法、全面、务实地推进人权事业,全面落实《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把制度设计化为行动力量,就一定能写好人权事业的“中国答卷”。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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