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江西吉安市公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尹飞宇因陪客醉酒当场死亡。据了解,吉安市公路局赔偿给尹飞宇家属75万多元。吉安市公路局表示,尹飞宇并非在公务接待时喝酒致死,并表示75万元是“局里从人文关怀的角度上给予尹飞宇家属一定的抚恤补助”。
这名主任究竟是和谁喝酒喝死的,估计将成为一个谜。当事单位和上级官员不敢承认是“陪酒”喝死的,是因为有顾虑,毕竟因为公款吃喝而死名声不好听,也影响单位和上级部门形象。官员家属估计也不会对和谁喝死的“较真儿”了,明晃晃的一次性赔偿75万元,足够“封口”了。
抛开官员究竟是和谁喝死的不提,再抛开为什么当地拿公款补助“酒烈士”如此随意不提,这个高达“75万元的醉死后的抚恤金”却值得分析分析。一方面,不外乎是怕家属闹。官员喝酒应酬行为无论和谁吃喝总要和“公”沾边,单位理亏;再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反正单位有钱,尽量多给些可能是领导的考虑,哪怕这个人是违规式醉死的。
在我看来,这个“天价抚恤金”更像是变相“鼓励继续吃喝”的奖励金。某个地方接待办不是打出了“接待就是生产力”的标语了吗?这种思维和潜意识并非个别。如果一名官员为了公务喝死了,却落个“一分钱不补”,今后还会有哪个干部敢“冲锋陷阵”?这个“75万元”看似是“抚恤”,其实是鼓励“后来者”继续在酒场上“冲锋”!75万元天价“抚恤金”,是赤裸裸的公款吃喝“鼓励金”。■毕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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