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19时许,西安晚报通过微博发表声明:“6月29日上午,西安晚报开会研究天价烟报道中记者未到现场实地采访的问题,按照报社有关规定,让本报记者石俊荣停职总结,以进一步改进作风,并未停止其渭南记者站站长职务。本报遵循办报方针,从没有不能开展舆论监督之说。”(7月2日搜狐新闻)
因为报道“县委书记慰问贫困老党员 会场出现九五至尊香烟的新闻”引其领导震怒,西安晚报记者石俊荣被按照上级要求停职。当这条信息披露时,人们便猜测:这位“震怒”的领导是谁呢?西安晚报没有后续跟踪报道,反而先让“好事”的记者石俊荣停职了,至于理由倒很简单——天价烟报道中记者未到现场实地采访,工作作风不正!
报社这样做似乎无隙可击,哪知却偏偏暴露了报社在公权面前的卑躬屈膝。报社作出如此过度的反应,甚至是愿打的黄盖,也许是情非得已,西安晚报作为党的喉舌,必须听从代表党的地方官长。但要知道,如果什么都按照地方官长的意志行事,媒体的公正性还能存在吗?记者报道“天价烟”有何错?难道官员抽得“天价烟”,而记者就不能拿“天价烟”说事?这是什么混账逻辑!
马克思曾说过,“报纸是作为社会舆论的纸币流通的”,可见报纸作为一种传媒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多么重要的舆论作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在于其能够凭借自身的特性反映并代表舆论、引发舆论,进而引导舆论。因而新闻媒体须最直接、最经常、最普遍地去反映公众意见的舆论表达作用,逐渐从单纯的表达渠道成为公众代言人、民意代表,扮演了公众论坛和民意代表的双重角色。
民众期望新闻媒体能通过制造和传播舆论而成为极具“杀伤力”的社会行为主体,期望官员的一言一行被置于媒体的“杀伤力”范围之内。记得影片《国家要案》的宣传簿上有这样一句——向正直的媒体致敬!民众需要正直的媒体,不需要被公权收编的伪媒体。从这个意义上说,该“总结”的是西安晚报的那帮领导,而不是记者石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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