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子军:公务接待禁食鱼翅也要三年过渡期?

 6月29日,有网友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发函(国管函(2012)21号)给丁立国,对他在联合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表示感谢和支持,并明确说明将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7月2日,网络新闻联播记者联系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发函内容属实,并表示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央视网)

呼应人大代表提议,保护海洋生态平衡,明文规定禁止公务接待食用鱼翅,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从谏如流的确值得称道,可美中不足的事,官方的表态又留下了一个长长的“尾巴”,“三年内发文规定”,“最快一两年”,特别是“有望”二字,给人的感觉明显是预留了极大的回旋余地和空间。不少网友在叫好的同时,几乎异口同声地发出质疑,为什么要等三年?

一些地方在尝试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时,少数单位官员扎堆、相关职务利益未有任何触动,有关部门往往会回应称有一个“过渡期”,凸显的是来自既得利益群体的阻力,某种意义上也不难理解。只是吃不吃鱼翅,何以也需要三年过渡期?更叫人担心的是,事业单位试点改革刚有风吹草动,就有个别地方出现“退休潮”,害怕自身利益因改革而受到影响;一个预期并不确定的表态,会不会同样刺激公务宴请消费鱼翅?且不说将来能否令行禁止,三年后随着公众关注度的淡化或者疲劳,新规会不会搁浅,同样值得怀疑。

禁食鱼翅要等3年,最快也得等一两年,如此堪称不足挂齿的“革命”,都需要过渡期、缓冲期,由此不难看出,遏制公款吃喝、三公消费之风是何等不易,更让大家深刻地体察到,推进制度革新,向特权利益开刀,实现社会公平,更好地践行执政为民理念,权力部门的自律精神、谦抑姿态是何等重要。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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