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发:心中无鬼,汇钱7000?

    去年9月,广东省化州市一位镇干部发现化州论坛网站上刊登了关于自己的不实信息,说他“利用土葬敛财”,还是个“桃色书记”,而这些信息都出自以“神出鬼末”、“灰太狼”、“功成身退”等网名注册的账号。抱着花钱买“平安”的心态,这位镇干部联系到网站的管理员王智权,要求对方删除这些网帖,而王智权则借机敲诈他5000元。可事情并没结束。一个月后,关于这位镇干部的谣言又一次出现在化州论坛上。无奈之下,这位镇干部又给王智权汇去2000元。他觉得这件事不会就这么轻易结束,于是向警方报了案。(7月10日《新京报》)

    法治社会,无论谁以敲诈敛财,都该以《刑法》治之;但,“89家网站以‘反腐’为名敛财被关”之后,笔者请问:广东省化州市那位“镇干部”,心中无鬼,汇钱7000?

    一是“利用土葬敛财”,一是“桃色书记”,面对这两大敲诈名目,那位“镇干部”不外乎有三种抉择:“上策”,于“第一时间”报警,不给敲诈者可乘之机,领导干部理应“带头讲法治”;“中策”,选择“沉默是金”,既不报警,也不汇钱,“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下下策”,先汇5000元,再汇2000元,以求“花钱消灾”,结果是“掉进无底洞而不能自拔”。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有人诈你“贪财贪色”,你却“一而再”地往人家账户里打钱,这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是不是叫“不打自招”?虽然,这位“镇干部”最终选择的还是“报警”,但那种“报警”并非积极主动,是“不得已而为之”。再说,前后两次给一个毫不相干的“诈骗疑犯”汇去7000,你家里“如此钱多”,其来路是否清清白白?

    记得,2009年2月中旬,曾有报道说,四川多名官员接到“杀手”敲诈电话,竟有17名局长共汇出12万元“消灾”;当时,有论者就提出“晒晒17名软蛋局长”,但那些“软蛋局长”就像这位广东化州这位“镇干部”一样,他们姓甚名谁,至今仍是一个个“谜团”。

    反腐斗争,须“见缝插针”。面对广东省化州市那位“镇干部”已向诈骗犯罪嫌疑人汇钱7000,当地纪检或检察机关应立即介入调查:若经查没发现问题,还人家一个清白,这也叫“不冤枉一个好人”;若查出该“镇干部”涉贪涉色,这叫“拔出萝卜带出泥”。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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