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买走了“白菜价”公车?

    近日,河南中牟县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开拍卖43辆超编公车,成交总金额39.11万元,实现国资增值53.2%。据悉,拍卖当天,竞买过程全程录像并拍照,县纪委、县国资局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拍卖过程的阳光透明。(7月13日《郑州日报》)

    拍卖超编公车,既可以避免公共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又可以减少公车支出成本,更可以遏制公车私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应该说是一项多方共赢的善举。然而,如果是拍卖超编公车的善意,演变成了贱卖公车,变相私分公共财产的恶行,其积极意义就值得怀疑了。这次拍卖超编公车,43辆车仅卖出39.11万元,平均一辆不到1万元,公车如此“低贱”,实在是对当地美好初衷的一种讽刺。然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公车被贱卖了,居然成就了当地“实现国资增值53.2%”的政绩。人们不禁要问:他们拍卖的是超编公车,还是“破铜烂铁”?对此,当地政府回应称:“此次拍卖公车多为桑塔纳、面包车等老车型,车龄均达10年左右,车况较差,所以拍卖金额较少”。既然车况差,直接报废得了,当地政府岂能为了区区几十万元,让车况差的车辆继续上路,去制造交通安全隐患?

    可见,不是“车况差”,而是拍卖程序差。比如,仅四十几人参加了43辆公车的拍卖会,几乎一人“分”得一辆,大家各取所需,互不干涉,这还称得上是“竞买”吗?既然当地称“县纪委、县国资局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拍卖过程的阳光透明”,那么,当地有关部门不妨再“阳光透明”一次,公开一下这40多名竞买者的相关信息,看他们究竟是什么身份,出于何种目的,居然对政府拍卖的这批“破铜烂铁”志在必得。(汪昌莲)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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