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稽元:拍卖公车跳楼价,究竟要咋整?

    中牟县43辆超编公车拍卖,总价39.11万元,实现国资增值53.2%引发质疑。公布的数据表明,被拍卖车辆六成为面包车,车况差致价格低。评估、拍卖单位及纪检、县纪委、国资局、财政局等部门称此次拍卖公开透明,没有违规之处。(2012/7/14《大河报》)

    中牟县卖车,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然细观公众质疑,无非是以下两点:卖得好与坏,这中间是否存在“猫腻”。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质疑,通过笔者“把脉” 原因有几点。

    首先,本能的酸葡萄心理在作怪。就如网友所言:“要是知道价格那么低,自己也去买一辆”。质疑之声,就从这“酸葡萄”开始。这些车并非报废品,然而却卖出了废品价,换句话说,单从价格上来看,若是买到的肯定拍手叫好。加之大部分民众会认为:公家的东西还是少沾手的好!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再加上种种因素,在拍卖会上也就相对的减少了竞争对手,公家财产也就很容易被低估,结果不言而喻。

    其次,中牟县的有关方面,也只一味强调他们的拍卖是公开的,合理的,不违规的,却迟迟难以证明。只是弄了个“情况说明”,其实这样的说明是不可能说清楚的。表面上说:“如何公开,如何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凡有购车意向者都可以现场进行评估,并到拍卖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参与竞买”。殊不知,这些都是事出之后,记者采访的后话。再加上拍卖价格之低,有关方面再谈什么原因和理由,都只会让公众感觉那只是借口和推脱之词。这样一来,公众有质疑也就不奇怪了。除非你拿出确实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事确实如此。其实就是信息的公开没有做到位,信息公开必须得让大家看得清、弄得明,这样的公开信息才会有意义。别云里雾里的“一团公开信息”就出来了。不能让公众总感觉,信息的公开和没公开没什么区别。

    再者、受“仇官”心理影响。凡是一出事,公众舆论必然直指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在愤怒或者说在不冷静、不理性的心理支配下,出口便骂政府如何如何,没有足够的考量。这种情况也不是第一次,不见得舆论所向就完全是对的。从这一点上看,这不仅没有展现民众的舆论监督,反而体现了民众舆论的暴力、可怕和不理性。同时也不排除少部分人浑水摸鱼,借此煽动公众舆论,对政府展开攻击。这就不仅要求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应充分吸取经验教训,也呼吁我们广大民众在面对问题时,应当理性和冷静下来。

    笔者认为,应当详细公布整个拍卖过程,及购买者的详细情况,让民众看得清读得懂。这样一来,“真相”也就浮出水面,浊者自浊,清者自清,法律自然有其公断,民众也自会有自己的判断。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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