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假章救妻男”不是英雄

    为延续妻子生命而铤而走险,刻假章骗取巨额透析费,对其妻算是“真爷们儿”、“有情有义”;但对医院、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呢?却是医院无端受损,社会良好秩序被打乱,法律尊严被践踏……为“小爱”而损社会公平和法律权威,应该受到法律惩治。

    或许有人说,“刻假章救妻”,错不仅仅在于廖丹,假如医院管理无漏洞,廖丹何以能一骗4年、数额高达17.2万余元?假如没有城乡二元化机构,没有异地就医结算难题,假如医疗保障制度健全,“人人都能看得起病”……这种被网友称为“最凄美的爱情故事”就不会上演;廖丹也就没有必要铤而走险去犯罪。

    这样的说辞有一定的道理,却不足以宽恕廖丹,甚至将其塑造成为一位“英雄”。这恰如被骗医院方所声明的,任何人“不能因为个人原因不遵守法律。”这就如同一个人,不能因为贫穷而偷窃,或因为无钱而抢劫。一个社会,只有对法律保持一份敬畏,才能保证社会有条不紊的运转。人们所以信仰法律,根本在于法律的一视同仁,只要违反了公共约定的法条,就应受到同等的惩罚。法律是非常严肃的,不能将法律处罚与道德同情混为一谈。

【责任编辑:实习生韩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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