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些地方试行有奖抓小偷、有奖呵斥小偷,这次在南宁,市民只要用手机、DV等工具,抓拍小偷作案的丑行,并通过彩信、微博、短信等方式,发送到警方专用的手机和微博上,警方将第一时间出动,锁定、追踪及堵截嫌疑人。如经警方确定举报的嫌疑人是违法犯罪分子,市民即可获得警方提供的20元手机话费的奖励。(7月18日南宁网)
我们知道南宁警方是想广泛发动民众力量,更好地打击犯罪,营造一种“小偷过街,人人喊打”的城市氛围。
奖赏之下,或许会有勇夫。但是,对市民拍照来的照片如何辨别真伪,首先就是个问题,因为很多时候小偷并不是抓现行,怀疑其为小偷,或看到有个嫌疑运作,便将其抓拍下来,如果作为呈堂证供,公安部门再随意散发,便是侵犯了那些准小偷的肖像权。而且,有奖拍小偷当属于见义勇为,如果在拍小偷过程中遭遇人身伤害,光靠20元的手机话费奖励注定是难以打发的,还需要建立保障机制,以保护拍照举报者的权益。
有奖拍小偷,作为吸引民众参与管理的新模式,不失为一种创新,但它合乎情理,却不合法律。各地在尝试过程中一定要把握法律分寸,别授人以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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