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须培育银行利率定价制度

    6月以来,央行连续两次调降存贷款利率,释放出货币政策宽松信号。更引人瞩目的是,在6月8日的调息中,央行意外打开了存款利率上浮区间,允许银行存款利率上浮到基准利率的1.1倍。在许多人看来,此举正式启动了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对中国金融市场以及银行运行可能产生重要影响。该政策出台之后,各家银行大多迅速做出反应,也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总体来说,有关利率市场化的讨论由来已多,虽然目前存款上浮的区间已经打开,但未来进展情况,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当然,允许存款利率上浮,还是为银行之间的定价竞争提供了有限空间。在这样一个环境中,银行会以怎样的基准来定价?行业定价是纯粹的无序竞争,还是按照某种规则进行有序调整?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从更微观的角度,去考察利率市场化背后真实的运行机制。

    在不同国家,由于法律和市场环境不同,利率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存在较大的差异。在美国,其金融体系中除了联邦基金利率外,华尔街日报定期公布的“优惠贷款利率”(WSJ Prime Rate)也是美国利率体系中的重要利率,被广泛应用于各种贷款产品,如抵押再融资、学生贷款、汽车信贷和信用卡业务等。“优惠贷款利率”是美国大商业银行对资信好且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大客户提供的贷款利率,对其他客户的利率则以此为定价基准,视风险大小不同在“优惠贷款利率”之上加上不同风险升水。与Libor利率的波动性相比,“优惠贷款利率”报价水平比较稳定。

【责任编辑:实习生韩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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