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斌:“已撤并学校必要时可恢复”疑似梦话

    7月23日,教育部公布《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力图解决农村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变远、交通隐患、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教育部表示,将严格规范学校撤并行为,多数家长反对的,将不得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7月24日《央视》)

    撤并学校,集中优质教育资源,让学生接受最好的教育,事实证明,撤并学校所带来来的弊病是相当明显的,特别是校车安全成为草率撤并学校的最大“厚障壁”。现在教育部规定,“已撤并学校必要时可恢复”,可以视作是对以往规定的纠正,这也是务实的一步,然而,从现实情形来看,“已撤并学校必要时可恢复”,如果没有详细的规定;如果没有建立在民意基础之上;如果没有投入的保障,这就疑似一句梦话。

    “已撤并学校必要时可恢复”中的“必要时”谁来确定?“必要时”是个典型的模糊词,老百姓说“必要”,官员说根本没有“必要”,显然,官员的话要占上风。更重要的是,话权语本身就是官员强势,而是否恢复撤并学校,虽然与老百姓关系最为密切,老百姓却不一定就能够说上话。

    “已撤并学校必要时可恢复”中的“可”和“必须”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可”,也意味着“不可”,既然不恢复没有关系,既恢复自己说了算,既然不恢复没有追责,又有多少官员愿意恢复?要知道一旦决定恢复所带来的麻烦是很多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许多官员所信奉的原则。可想而知,在恢复撤并学校之事,“必要时”可能会变得虚无,“可”将成为推卸的“挡箭牌”。

    已撤并学校如何恢复?这是问题的关键。被撤并的学校能让学生继续上学吗?从现实来看,撤并的学校要么早移作它用,要么是年久失修,是不可能“恢复”的,如果一定要“恢复”,也得另建学校,这就涉及到投入的问题。

    恢复撤并学校,这也涉及到学校教师的问题。有多少教师愿意到偏远的学校任教?当然,这也取决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入的程度和决心。没有重磅式投入,恐怕一切都成为“浮云”。

    “已撤并学校必要时可恢复”,这不是一句简单的话,更不是一句梦话。不知道教育部是如何兑现这句话的?能有下文吗?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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