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海:“当嫖客面怎么不哭”是个好问题!

    近日,一名实名认证为江西省赣县公安局团委书记的网友“女警薇博”,在网上转发了一条《扫黄现场小姐裸身遭讯问失声痛哭》的微博,并评论称性工作者为何不当嫖客面哭,遭多名网友质疑其涉嫌歧视性工作者。目前她已删除了之前全部微博,并将微博改名。(7月24日华声在线)

    习惯于被陌生男人糟蹋的“失足妇女”,为什么当着嫖客的面不哭,被警察讯问时却失声痛哭?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们在警察这里受到的侮辱,远比在嫖客那里受到的更甚。

    从某种意义上讲,性交易也是一种“公平”交易,失足妇女用肉体换取金钱,虽然也会有某种程度的受辱感,但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是自愿行为。而赤身裸体站在警察面前,并非出于本人意愿,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众多男人讯问,其实和被强奸无异!

    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把别人的尊严无情地践踏在脚下,这恰恰是最不道德的事情。对于失足妇女来讲,嫖客花钱不过是在糟蹋她们的身体,而警察的作法则是在蹂躏她们的灵魂。在那些执法者的眼里,并没有把她们也当成有尊严的人。

    卖淫虽然违法,但失足妇女也有自己的尊严。针对一些地方对失足妇女游行示众等粗暴作法,公安部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坚决制止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这一点,身为县公安局团委书记的博主不会不知道。

    有人说,《水浒传》好就好在招安,因为可以当作反面教材,为后来者戒。同理,“当嫖客面怎么不哭”这个问题问得好!因为一位“学雷锋做先锋”青年宣读团成员,一位“平日热心公益、人品不错”的女警察,竟然问出这么“萌”的问题,足以说明我们对一些特殊群体的尊重还不够,他们的合法权益还没有能够落到实处。

    对于那段视频的出处,现在还存有疑问。但视频的真实性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女警察面对这样不堪的一幕,不但没有加以谴责,反而还正义凛然地揶揄失足妇女。在她的眼里,那些犯了错的女人俨然已经不是和自己一样有着做人尊严的同类。这提醒我们,对某些警察,也应该再上一堂普法教育课。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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