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指出,中国的上访制度、劳教制度都是与法律衔接有些复杂,但又实际发生作用的社会治理杠杆。它们都有漏洞,很容易制造出争议,官员们的高度责任心可以使这些杠杆撬动问题,而懈怠和渎职则有可能制造出更多问题。
唐慧案已经引发舆论要求取消劳动教养制度的新一轮呼声,该制度的批判者认为公安局不经审判就可剥夺被劳教者人身自由不符合宪法。这些争论是对中国社会治理结构的新考验。
中国说到底还不是十分严格的法治社会,上访者中非法上访的例子就很多,社会还远远做不到完全依法律条文运行。恰恰在中国,当下对官员的素质要求很高,他们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态度,往往决定基层社会干群关系的真实面貌。
现在的一大问题是,少数基层官员把自己定位成“当官的”,直接把自己摆到了群众之上,也把自己当成地方秩序的轴心,他们的工作不能被打扰,名声不能被侵犯,利益不能受损害,群众一旦碰了这些线,就“大逆不道”。
官员们是“公务员”,而不是“当官的”,这个态度一定要不断匡正。官员对社会种种问题的看法会因这个态度而发生变化。
官员们是“官”,其他人是“民”,“官”主导“民”的所做所思。这样的社会格局实际已在中国不复存在,“民”越来越主动,舆论的力量不断强大,各地官员需与互联网带来的执政新环境赛跑,这样才会主动,走到危机的前面,而不被危机追上来。
【责任编辑:实习生韩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