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峰:让不让吃都不对,纠结的鱼翅让鲨鱼落泪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则公益广告正在广泛流传。广告中,姚明推开摆在他面前的一碗鱼翅,拒吃。然而,吃鱼翅,还是不吃鱼翅,却在业界和环保组织之间引发了很大的争论。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个“鲨鱼可持续利用会议”上,“拒食鱼翅是一种资源的极大浪费”的观点,让人为之一惊。(8月17日广州日报)

    “拒食鱼翅是一种资源的极大浪费”观点让人心惊,而一些与会专家和业界代表的言论,则另鲨鱼纠结落泪:原来不论生死,鱼翅给不给吃都不对,也许自身存在就是罪。

    “目前中国沿海的鲨鱼捕捞都是兼捕所得,不存在专门把鲨鱼作为主捕鱼的捕捞作业,鲨鱼作为兼捕鱼类,基本保持了种群数量的平衡。”

    笔者深深地为与会专家及业界代表的专业语言和词汇所折服,但细品之下又略有所悟,“兼捕鱼类”不就是在宣布误杀无罪吗?既然误杀都无罪了,割几块肉又何妨,至于割得是不是鱼翅也就更加无所谓了。拒食鱼翅的人眼里鲨鱼是生命,但在与会专家和业界眼里鱼翅是商品,至于鲨鱼的其他部位仅是一副臭皮囊,商品不可浪费,生命就让它随波而去吧。

    被“兼捕”后鲨鱼无法存活,“鱼翅消费非但不是对濒危物种的消费,反而是对废弃资源的有效利用,是中国节俭美德的体现。从美食文化的角度看,鱼翅消费是中国的传统文化。”

    笔者颇为不解的是,鱼翅咋就没被捕捞者“节俭”吃掉,反而是大费周折地运输贩卖,并在辗转中身价暴增,直到成为昂贵消费的美食才体现出节俭美德?至于鱼翅消费是继承传统文化的说法则更是让人汗颜,据说还“将为此专门出台《中国鲨鱼产业白皮书》,力图反驳“拒食鱼翅”的立论”。中国传统文化那么多,恬不知耻地学些奢靡之风也就罢了,还要拿出来招摇撞骗,以此敛财,果真是利益至上,脸厚无敌。

    如果说“兼捕论”是漠视鲨鱼的生命,“节俭论”是在挑战公众的智商,那么“传统文化论”就是在践踏传统道德。你们如此歇斯底里地高呼“拒食鱼翅是一种资源的极大浪费”,无非就是为了利益。扪心自问,其实在社会中你们又何尝不是被名利“兼捕”的鲨鱼,只是不知你们是否也拥有值得珍惜的“鱼翅”。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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