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万军:"8·26"延安特大事故的三重追问

    8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安塞县段化子坪服务区附近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铺客车与一辆大型罐车(装有甲醇)追尾,造成两车起火。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大型罐车的2名司机未受伤,已被警方控制。(今日本报A09版)

    实载39人,36人遇难,3人受伤,全车无人幸免,很多人在睡梦中罹难,多少家庭又被毁了,又将会有多少失独老人。悲痛之余,不禁要问,这起特大事故究竟是偶发事件还是监管不到位导致?我以为,有3个方面的问题必须追问。

    首先,这辆从呼和浩特发往西安的双层卧铺客车为什么这个时段能上路?

    2011年7月22日京珠高速大客车起火致41人死亡,两天后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要求:卧铺客车必须强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由企业随时监控车厢内情况;针对凌晨3时至4时事故高发的规律性特征,对超长途连续运行的卧铺客车,积极推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的措施;凡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而事故发生时间为2时40分,卧铺客车为何还能上路?这辆车是否安装了卫星定位装置?如果没有安装,它为何能运营?如果安装了,监控这辆车的企业和交管部门为何没有在凌晨2时至5时阻拦其上路?

    其次,对卧铺车的监管是否到位?

    根据工信部和公安部632号文件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相关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卧铺客车产品;各地公安交巡警部门,停止办理卧铺客车注册登记。这意味着卧铺客车将在5年后退出营运市场。理由是近几年,卧铺客车多次发生火灾、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卧铺客车事故率高,存在安全隐患,单门设计不利于逃生等等。

    那么在卧铺车暂未退出市场的这5年内,交管部门对卧铺车的道路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服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以罚代管、交钱就放行的问题?

    最后,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车辆是否监管到位?

    我注意到,事故发生前的8月8日,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即下发了《关于做好甲醇燃料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称,强化对甲醇燃料承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监管。运输甲醇燃料车辆及罐体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必须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实行运输全过程监控。

    通知言犹在耳,居然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故。从电视画面上看,卧铺客车追尾罐车的相撞力并不大,卧铺客车仅车首变形,而后部没有摆尾,罐车罐子也没有剧烈变形,并不剧烈的撞击却造成罐车甲醇泄漏,并倒灌进客车引起大火。显然,该罐车的抗撞击能力不高,那么是否存在罐车安全标准不达标的情况,如果罐体不达标,它为何能上路,上路前是否经过了交管部门的检测?如果是这样,车辆及罐体的制造商和相关监管机构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每一起事故背后都有人祸的魅影,很多时候不是没有规定,而是规定根本没有人好好执行,在“执罚经济”的思路下,规定每每被束之高阁,隐患车辆往往被堂而皇之放行。

    悲剧已经发生了,现在要做的是,追究每个环节的责任,否则还有更多的“8·26”事故在某个时候突然刺激我们的神经,我们为此流的泪已经够多了!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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